湖南娄底:及时整改问题,一企业被减轻处罚
时事
2024-11-05 07:11
湖南
2023年10月25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娄星区分局对辖区内已申报停产的建材厂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但现场发现疑似生产痕迹,且生产车间内存放灰钙约4吨、重钙约100吨,堆存有成品腻子粉约50吨。同时,该公司所属行业根据《固定12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需按照排污许可简化管理,但未办理排污许可证。该公司无证排污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2023年11月3月,娄底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执法人员对企业开展监督帮扶,加快推进问题整改。2023年11月16日,该企业正式获得排污许可证(91431302MA4QGJEN4X001Z),相关问题均按责改期限整改到位。鉴于该企业积极配合执法办案工作,相关问题全部按期整改到位,2024年1月29日,娄底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娄环罚决〔2023〕55号),对该公司实行减轻处罚。对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责任企业开展监督帮扶,有效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在法律框架内给予企业容错空间,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使执法更有温度,真正服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