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某良与高某宝系朋友关系,双方签订《北京小客车指标转让协议》,约定将付某良的小客车指标租给高某宝使用,之后付某良与高某宝因返还小客车指标问题发生纠纷,经法院判决,双方签订的协议无效,按照相关规定,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由市交通委宣布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两人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在审理本案的证据材料时发现,高某宝仅在2021-2022年间就有高达82次交通违章记录,并在与付某良因指标归还问题产生纠纷后,持续故意违章,损害对方的权益。
《<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中明确,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仅限指标所有人使用,有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者承租、出借或者借用小客车指标确认通知书行为的,由指标管理机构公布指标作废;已使用指标完成车辆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撤销机动车登记,指标作废,同时三年内不予受理相关行为人提出的指标申请。
对于小客车指标持有人来说,登记在本人名下的车辆由他人长期使用,产生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后将面临承担责任的风险,同时指标租售行为一经查实,指标作废。
近年来, 本市持续开展小客车指标违规租售治理,对违规租售行为进行严厉打击,2024年已累计查实11起违规租售小客车指标案件,作废小客车指标11个。市交通委提醒广大市民,以任何形式买卖、出租承租、出借借用小客车指标的行为均涉嫌违规,不抱侥幸心理,切勿轻信不法中介的相关宣传或承诺,以免遭受财产损失、面临法律风险。
相关违法案例链接:
案例1: 伪造假证件,付出真代价
结合案件材料和调查,公安交管部门确认张某营存在以欺骗手段办理机动车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并依法撤销了案涉车辆的登记;市交通委作废了张某营名下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三年内不予受理张某营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案例2:“假结婚”案当事人被发现出租指标行为
最终,未收到款项的陶某在2023年将龚某利出租名下指标一事反映到了公安交管部门。接到举报后,交管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确认龚某利在2020年将自己名下的小客车指标出租给曹某的事实。
结合案件材料和调查,公安交管部门认定龚某利存在出租小客车指标的行为事实,扰乱了小客车指标调控的秩序。按照规定,案涉小客车相关指标已由市交通委作废、三年内不予受理龚某利和曹某提出的小客车指标申请。
来源:北京发布、北京市机动车调控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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