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行人必须按照道路划分在指定的道路区域内通行。
机动车应当在机动车道内通行,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随意变道、强行变道不但影响通行秩序,还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线、变道,并不是简单地打方向盘就完事儿了,完整的变道过程应该是:“一灯二看三方向”。提前打开转向指示灯,向其他车辆示意。
通过后视镜观察两侧道路上有无车辆超越、盲区内是否有车辆赶上来,观察目标车道是否留有安全距离。在不妨碍目标车道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平稳转向、驶入目标车道然后关闭转向灯。
驾驶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有关交通安全的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道路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到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安全头盔是保障生命安全的最后防线,驾乘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口,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行人横过马路,一定不要随意横穿及翻越护栏,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安全文明出行,为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文明礼让,才能安全通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