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气榕法·长乐篇章 |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述职评议,推动扣好入职第一粒扣子

政务   2024-08-09 17:02   福建  

根据有关要求,为深入开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年轻干警干事创业热情,8月7日下午,长乐法院召开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述职评议会。党组书记、院长林岩出席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忠主持会议。


会上,长乐法院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林静、陈锐、李晓萱逐一述职,围绕“德、能、勤、绩、廉”,对过去一年的工作和学习情况进行汇报。

随后,三名同志所在审判团队法官、业务导师、思政导师分别评价上述同志的工作表现、业务水平、思想建设情况,相关职能部门也就今后努力方向提出意见建议。


林岩院长代表院党组对三名同志一年来的努力表示认可,并提出四点期望和要求:


做到“眼里有光”,永葆一心向党的忠诚。以榜样为镜、向榜样看齐、汲榜样之力,从法官助理辅助办案开始,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学习透过案件表象看到案件对发展大局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忠诚”。


做到“手里有活”,砥砺一心干事的担当。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全面学习掌握审判执行、诉源治理等工作要点,坚持信息宣传、论文调研案例的撰写同审判执行案件的办理两手抓、两手硬,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


做到“脚下有泥”,涵养一心为民的情怀。脚沾“泥土香”,倾听“群众话”,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和深情厚谊,怀揣高度的感恩之心和服务意识,端正司法态度和工作作风,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件关乎群众利益、急难愁盼的案件,经得起历史和群众的检验。


做到“心中有戒”,坚守一心奉公的正气。不断修身律己,涵养高洁品德,把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理念贯穿工作生活始终,时刻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在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中以自身规范言行维护国家法治形象。


今后,长乐法院将以深入开展正气榕法提升工程为契机,利用试用期满考核、“墩苗”期满考核等节点,引导新录用公务员正视自己存在的问题不足,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青苗”修剪工作,推动扣正扣准扣紧法院职业生涯的第一粒扣子,力争以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实现个人价值与社会贡献的双向奔赴。




供稿 | 政治部 陈孟婷

文编 | 林旻煜

美编 | 林宇杰

本文由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法院出品


长乐法院
发布法院重要司法信息,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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