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上方“蓝色公众号”可订阅哦!
真实案例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和消费中经常会遇到预先办卡充值成为会员随后每次消费从预存的金额中扣除费用的消费模式,比如美容店、理发店、健身房、游泳馆,还有一些教育机构也是采取先预付费用之后提供授课服务的。
预付款模式本身对商家和顾客是一种双赢的消费模式。于顾客而言,预付款成为会员后往往会享受一定的价格优惠以及其他的增值服务,使其在消费过程中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而对于商家来说,预付款的方式商家可以提前获得现金流减轻其财务压力,并且促进用户忠诚度。然而预付款模式毕竟是消费者先交付费用后享受服务的模式,因此在订立合同之初更应具有风险意识,毕竟发生纠纷总不是一件愉快的事情,还是化纠纷于无形为上策!
✦
为何预付费领域维权纠纷频发?
首先,商家不诚信。消费者通过预付费方式消费时,多数商家会提供一份格式合同,但是商家的口头合同承诺并未写入,少数商家根本不和消费者签订服务合同,消费者自己也未要求签订。当消费者要求商家履行承诺时,商家往往以双方合同未约定为由拒绝,从而导致纠纷的产生。此外,一些商家起初用较好服务吸引顾客,但当顾客预付费后,便降低服务质量;甚至还有一些商家根本没有长期经营的打算,仅仅是想通过预付费模式骗取现金,达到一定数额后便携款潜逃,玩“人间蒸发”。
其次,消费者搜集证据意识薄弱。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作为预付费消费者,如果主张商家违约,就应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但在实践中,预付费消费模式的存储金额一般只有在商家的信息系统内才能查询到,关于退款的数额消费者难以举证。
✦
消费者在订立预付款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风险?
(一)商家在办卡时是否制定“霸王”条款。
如预付卡不挂失、不补办、不退钱,而消费者一旦遇到卡片丢失、异地生活等情况就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而且现在的很多商场、超市的购物卡还规定了使用期限,如果超过了期限要想继续使用,又得交“恢复费”才可以激活预付费卡功能,对消费者而言又是一笔额外的支付。
通常情况下,商家在订立预付款合同时所制定的霸王条款是没有效力的。合同中关于“概不退款”、“不得转让”、“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等条款均是商家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格式条款,这类条款剥夺了消费者接受服务的选择权,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应属无效。
(二)商家服务打折,承诺不兑现。
经营者往往以消费时享受优惠打折为诱饵,诱使消费者购买不同优惠比例的预付费会员(卡)。一旦付款成功,消费者可能会面对很多不利情况,如经营者擅自改变服务的内容,提高商品的价格,服务水平降低等。同时由于办卡的消费者增多,商家人手不足或设备投入少而导致服务质量下降等纠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
(三)经营者扩大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肆意泄露消费者的隐私。
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会员(卡)时,商家一般要求登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居住信息,甚至家庭成员信息。但个人的前述信息作为消费者最基本的隐私信息,经营者有义务保障信息安全。然而近些年来,某些经营者为了获取大量利益肆无忌惮地利用或擅自使用消费者的个人登记信息的现象广为存在,消费者信息外泄问题日趋严重。
(四)买卡容易退卡难。
预付费式消费是经营者先收费而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在办理会员(卡)后可能发生情势变更,导致无法继续完成交易。例如门店搬迁、消费者搬家导致消费不便,或者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等,消费者往往希望终止和经营者的预付费消费关系。但在现实实践中,经营者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甚至逃避。
✦✦
消费者如何防范上述风险及维权?
(一)风险防范
消费者在选择店铺时尽量选择有资质、口碑好的连锁店,能够大大降低自己的被“割”风险。办卡前,核查商家经营资质,实地考察商家环境、配套设备、经营情况;同时可以在网上查询商家的经营信息、市场信誉、顾客评价等,以及公司的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工商信息。充值前,考虑清楚自己是否有长期消费的硬性需求,是否会面临工作调动、搬家、怀孕等无法继续履约的情况;签约时,看清合同条款,尤其是预付卡的使用范围、有效日期、违约责任以及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约定。
(二)维权途径
如在预付式消费中产生纠纷,消费者可通过协商、投诉和起诉三种手段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尝试与商家沟通协商解决:在纠纷出现时,首先应该进行协商。双方应该平心静气地沟通,寻找问题的根源,并确定合理的解决方案。
如果协商不成,实践中相对有效和常用的方式是投诉。目前对预付卡的监管是分行业实施的,我们要记住两个电话:12312(商务举报投诉平台)和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在接到投诉后,商务和市场监管部门会将问题线索移交给相关的主管部门。
必要时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起诉所花费的时间和经济成本稍高,但通常也是较为有效的。
(三)关于合同解除后的退费问题
预付式合同解除后,未使用的服务对应的价款能否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关键看合同解除的原因在于消费者自身还是经营者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对应服务。如果消费者单方终止消费,经营者并无违约或过错行为的,应结合消费者过错程度、经营者已经提供的商品或服务量占约定总量的比例、约定的计价方式等因素综合确定消费者的违约责任。
结语
文字|赵寅皓、马媛媛
图片|网络
编辑|何泳仪
审核|杨安丽、孟蕊、刘承鑫、杜心仪、胡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