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人死亡 35人受伤
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
2023年1月15日
辽宁省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
发生重大爆炸着火事故
近日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布
该起事故责任追究
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14名事故责任人已全部判决完毕
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
已合计罚款5957万元
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
分管副市长等48名监察对象
已分别给予不同程度的
党纪、政务处理处分
事件回顾
2023年1月15日13时25分左右,盘锦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在烷基化装置水洗罐入口管道带压密封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着火事故,造成13人死亡、3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8799万元。
2023年8月25日事故调查报告在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官网公布显示,14名事故责任人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同时事故调查报告还提出对11名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对48名与事故有关的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对浩业化工、江达扬升、中化十四建等责任单位进行罚款、书面检查的处理建议。
责任追究
事故调查报告中行政处罚
刑事责任追究
党政纪处分等
责任追究建议已全部落实
对浩业化工董事长、江达扬升施工队长、中化十四建16万吨烷基化装置项目部施工负责人、融达监理总经理等14人提出的追究刑事责任的建议,目前已经全部判决完毕,其中4人按照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决,9人按照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判决(1人因其他罪行已在服刑之中)。
对3家事故责任单位和11名责任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合计罚款5957万元,现已全部缴纳到位;融达监理公司化工石油工程监理资质已被依法吊销。
对盘锦市市委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有关政府部门人员共计48名监察对象分别给予了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警告、记过、撤职、降级等不同程度的党纪、政务处理处分。
恢复生产
浩业化工有限公司开展了全厂停产大检修,深入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大检修,检修项目共计519大项、共计17424小项,检修更换各类设备4167台;制定了“1+6”隐患排查方案,2023年检查出问题、隐患和建议提升项共计1814项,已整改1725项,计划整改45项,建议提升项44项;复产工作准备充分。
2023年7月6日首批复产装置一次开车成功,同年11月27日其余计划复产装置全部实现开工。
文字:中国应急管理、辽宁省应急管理厅、中国安全生产网、央视新闻、沈阳晚报
编辑:刘美玉
校对:何玉霞
主编:赵卓
监制:一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