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品牌|法医鉴定明真相 守护正义践初心——记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文摘   2024-03-05 16:16   重庆  


2020年,在重庆市司法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司法鉴定行业启动了“678”机构发展战略,到2024年,打造行业全市领军型司法鉴定机构6家,区域骨干型司法鉴定机构7家,专业品牌型司法鉴定机构8家,形成以高资质高水平司法鉴定机构为龙头、优质司法鉴定机构为典范、具有专业技术优势的司法鉴定机构为特色的行业发展格局,力争把重庆建成中西部司法鉴定高地。


3年来,全市司法鉴定行业认真落实《重庆市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2020—2024年)》,严格对标对表《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品牌建设量化标准(试行)》《重庆市司法鉴定机构基础建设指引》,引导符合条件的司法鉴定机构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推进司法鉴定机构品牌建设创建工作,扎实推动司法鉴定高质量发展,努力为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鉴定服务。


2023年9月27日重庆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了《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已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条例专门明确了制定司法鉴定行业发展规划,推动司法鉴定资源均衡发展。


值此《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施行之际,我们陆续推出一批司法鉴定行业品牌机构的宣传报道,以展示重庆市司法鉴定行业的整体形象。


今天,让我们走进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01


机构概况

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以下简称“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前身为重庆市法医学会法医技术咨询服务部。咨询服务部成立于1986年,是重庆市最早的一家从事法医司法鉴定机构,集重庆市法医界精英,检验过大量疑难、影响重大的案件,特别是1988年参与办理的“1.18”空难的外籍遇难人员检验曾得到外交部及空难善后处理小组的好评,1993年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曾下文指定咨询服务部作为外国人及港、澳、台人员在渝非正常死亡的唯一检验鉴定机构。2005年9月,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的要求,重庆市法医学会法医技术咨询服务部经重庆市司法局审核注销后,登记成立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


 从成立之初的3名专职鉴定人、2名管理人员,发展到目前专职鉴定人25名、管理人员11名。目前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2009年10月,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通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委员会(CNAS)现场评审,2010年3月首次获得了CNAS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注册号:L4459)和国家检查机构认可证书(注册号:IBO197),2013年4月获得国家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13003382X)、审查认可证书(编号:20130000551),2018年5月获得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180007033382),是重庆市首批通过CNAS认可和国家级资质认定的司法鉴定机构。目前CNAS实验室认可和国家级资质认定能力范围覆盖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物证、法医毒物12个鉴定领域/对象65个项目/参数。









功能设施布局合理

仪器设备先进齐全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现位于渝中区嘉滨路112号高盛创富中心B栋10楼,面积1000余平方米,均为自有房产,设有鉴定等候区、法医临床鉴定室、特殊检测室、法医精神病鉴定室、法医物证采样室、法医物证实验室、法医毒物实验室、办公区、档案室及会议室等,各功能区域划分明确、设置合理。


 2008年8月,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建立了独立的法医物证实验室,并自筹资金购买了最新的3130XL DNA自动遗传分析测序仪、9700型PCR扩增仪等仪器。2019年4月,为了适应非正常死亡法医学鉴定的需要,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筹建了法医毒物实验室,购买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顶空-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法医毒物实验室目前开展7大类51个参数,8种方法,59种标准品毒/药物检测。实验室坚持24小时检案制度,最大限度满足了公安机关办案的时效性,为公安机关的打击任务提供了有效的证据支持。在新发展形势下,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正在筹建开拓电子数据司法鉴定项目,2023年6月自筹建立电子数据实验室,购置了必备的仪器设备。


 经过近20年的建设和发展,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自有仪器设备113件,价值共计580万元,目前仪器设备能够满足机构鉴定领域内检验各类疑难复杂案件的需要。


02


党建引领发展,品牌建设出成效


 

 2008年11月7日,经中共重庆市渝中区解放碑街道工作委员会批准成立了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党支部,所长陈迅任党支部书记。现有在册党员10人,流动党员22人。2016年,陈迅同志当选为渝中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长期以来,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始终贯彻党建引领发展,在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各项重要工作中,如国家级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认定和CNAS认可工作、医疗损害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尸体检验和解剖等容易发生纠纷的案件以及需要出诊上门服务的脏累案件中,党支部充分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支部党员同志亮身份以身作则,凡事争当先锋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党支部先后获得渝中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渝中区党建工作示范点、渝中区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


 在本次品牌建设过程中,成立了由所长、书记、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重庆市司法鉴定行业领军型机构”品牌创建领导小组,做好组织工作,开展创建检查督查,从委托人到被鉴定人回访,从鉴定质量到服务质量检查,确保品牌创建活动有序开展,如期完成创建目标。2023年,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通过重庆市司法局、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重庆市司法鉴定行业领军型机构”验收。



03


人才培养交流,提升核心竞争力


构建高素质鉴定队伍

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现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评审员1名,资质认定评审员1名,司法部“全国司法鉴定先进个人”1名,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司法鉴定专家1名,重庆市司法鉴定协会专委会成员3名,重庆市优秀司法鉴定人3名。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现有管理、后勤及技术人员59名,其中司法鉴定人38名(专职25名、兼职13名),司法鉴定人助理3名。25名专职司法鉴定人,其中12名为我市公安、法院系统退休的老法医,他们从事法医临床、法医病理、法医物证以及法医毒物一线工作均在30年以上,在相关法医鉴定领域都是具有重要影响力的资深专家;兼职司法鉴定人主要从事医疗损害司法鉴定,他们大多为重庆市各大医院具备丰富的临床医学经验的知名专家,工作经验丰富,司法鉴定能力强。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现有法医临床鉴定人29名(正高5名,副高11名),法医病理鉴定人16名(副高6名),法医物证鉴定人9名(正高1名,副高3名),法医毒物鉴定人6名(副高2名),法医精神病鉴定人3名(正高2名,副高1名),鉴定队伍专业技术精湛、实践经验丰富。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非常重视人才培养,有完善的培养机制。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根据原司法鉴定人偏老龄的情况,近些年陆续招收了法医专业、临床医学等应届毕业生近20人。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坚持师带徒的人才梯队建设,以“传帮带”方法开展工作,老法医以身示范传授长期积累的鉴定经验,帮助新法医成长,确保了新成长起来的鉴定人鉴定能力扎实,能紧紧围绕为司法审判和公安执法服务,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公平地开展司法鉴定工作。目前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已自行培养出10余名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的年轻司法鉴定人。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根据不同层次的鉴定人开展针对性的培训,还坚持定期开展或组织参加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业务培训,持续提升鉴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素养。


强化科研能力建设

促进鉴定事业发展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组织鉴定人员积极开展科研,如参与法医遗传学公安部重点实验室“DNA TyperTM 25 shi试剂盒在复杂亲权分析和降解检材分型中的验证评估”项目,北京市现场物证检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犯罪现场非渗透性载体上微量DNA提取及保存方法优化研究”项目。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企业等标准制定及修订任务,近年来参与了重庆市“关于人体伤残程度鉴定相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重庆市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指引”等标准的制定工作。

 近年来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陈卫平、丁铃、张雪梅、张泽鹏等同志在SCI、EI、SSCI、CSSCI、中文核心期刊发表了《基于ATR-FTIR光谱技术研究血痕形成的时序性变化》《浅谈临床心肺复苏相关的心脏破裂致医疗纠纷处理》《不同提取方式对毛发中甲基苯丙胺检测影响的研究》等19篇司法鉴定专业论文,在“全国百佳图书出版单位”出版的专业著作《重庆法医理论与实践(第二卷)》(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部。鉴定人赵一鸣、葛力撰写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书荣获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第三届“宋慈杯”优秀鉴定文书优秀奖;鉴定人甘国忠、张孝訚撰写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荣获重庆市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二等奖);修崇贤、林慧铭撰写的法医物证司法鉴定意见书荣获重庆市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三等奖);童文祥、陈希正撰写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意见书荣获重庆市优秀司法鉴定文书(三等奖)。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参与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司法鉴定案例报送工作,近年来有4篇案例《对工伤受害人张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对工伤受害人田某伤残等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对受害人股骨头坏死与被狗撞倒致伤关联性进行法医临床鉴定案》《对涉嫌吸毒人员毛发中甲基苯丙胺含量进行法医毒物鉴定案》实用性、指导性强,被司法部列入全国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在12348法网公开发表,为全国司法鉴定同行提供参考和借鉴。



探索合作交流模式

提升鉴定行业影响力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作为全市独特的具备学术团体背景的机构,积极承办法医学会医疗损害专委会学术交流活动,为其他鉴定机构提供检验鉴定指导、认证认可指导,接待各兄弟省司法鉴定协会、司法鉴定机构的参观考察10余次,请进来,走出去,进行互访互学。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还先后与河北清河司法医学鉴定中心、浙江千麦司法鉴定中心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在司法鉴定业务范围内的全面技术合作(包括不限于培训、交流)、“鉴调一体”模式的理论与实践研究等方面的合作。

05


规范管理,提升鉴定质量


保持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2008年7月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开始启动国家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认可工作,组织人员参加“认证认可”理论学习、根据机构自身特点编制管理体系文件。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记录表格)于2008年9月22日开始运行,15年来管理体系不断持续改进,经过多次修订和换版,现行的第5版管理体系是根据CNAS-CL08:2018《司法鉴定/法庭科学机构能力认可准则》及其相关的应用说明、认证认可行业标准RB/T214-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RB/T217-2017《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 司法鉴定机构通用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修订的,能够服务于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需要,与目前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工作相适应。


司法鉴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按照司法部《司法鉴定程序通则》《重庆市司法鉴定条例》《司法鉴定机构内部管理规范》《重庆市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流程指南》等文件要求逐步完善、优化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把日常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目前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严格按照《司法鉴定工作制度》《查案制度》《鉴定文书签发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及登记制度》《风险发展责任基金管理办法》《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印章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开展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司法鉴定工作的需求,实现信息化的案件管理和业务流程电子化,2023年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开发司法鉴定协同办公系统,系统涵盖法医类司法鉴定全流程及后续管理、查询、监督,目前系统已在试运行阶段,该办公系统将进一步优化内部业务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有助于实现对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智能化、专业化、动态化管理。 


坚持内外部质量控制

确保鉴定质量有效性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自2005年成立以来,坚持每周四组织全所鉴定人员以及外聘法医顾问对办理的死因不明、医疗过错、损伤重伤、重新鉴定等复杂疑难案件进行查案讨论,通过集体讨论,有效控制了鉴定质量。


 为严格控制各专业领域质量水平和鉴定能力,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严格执行《质量控制程序》的要求,自2009年起坚持每年参加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和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的能力验证活动,覆盖鉴定业务范围内的所有能力验证项目, 2021年参加22项,结果为满意17项,通过4项;2022年参加22项,结果为满意17项,通过4项;2023年参加25项。


 三级内部核查制度升级为四级核查制度。最初是由2023年2月起内部核查制度由第二鉴定人复核、技术部门负责人技术审查、机构负责人程序审查的三级核查制度,增加了复核人出具司法鉴定复核意见书环节,升级为四级核查制度,对鉴定过程全流程闭环式管理,确保实现鉴定准确率100%的质量目标。



06


业务发展守正义,客观鉴定树公信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始终坚持“科学公正、诚实守信、高效准确、精益求精”的宗旨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自2005年成立以来办理了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物证鉴定、法医毒物鉴定、法医精神病各类案件约8万余件,鉴定量长期稳居全市前列。近年来,办理的各类复杂疑难案件、法院委托的重新鉴定案件逐年增多。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不仅办理了全市范围内,还办理了四川、云南、贵州、河南、山西、山东、广西、深圳、湖北、湖南、西藏等省份人民法院、公安局的鉴定委托。特别是办理广安、岳池、巴中等地区公安局、山西太原、四川阆中、雅安、贵州毕节、大方、正安、德江等人民法院委托的多次鉴定、多年未结、复杂疑难的临床鉴定、病理鉴定、医疗损害鉴定时,为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提供了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和结论,最终有效平息了社会舆论、化解了矛盾纠纷,发挥了司法鉴定工作的职能作用,深受社会各界的好评。



  案例 1  

鉴定人不惧威胁坚持鉴定

平息长达3年的医患纠纷


 患儿何某因骨折入院被医成脑瘫,父母维权变医闹,阆中市某医院以请求确认其在何某医疗服务过程中无过错为由,将何某起诉至阆中市人民法院,法院委托了多家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患方的威胁下无机构受理鉴定委托,最后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受理了鉴定委托,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在患方家属的威胁下按照程序进行了鉴定。经鉴定认为阆中市某医院有过错,医方的过错行为与患儿自身疾病为共同因素致目前患儿损害的后果,医患双方对意见书均无争议,得到了阆中市法院、信访办、卫生局、县中医院的肯定和赞赏,平息了长达3年的医患纠纷。

   案例 2  

死亡方式鉴定还原事实

平息长达15年的上访


 江津古某(16岁,女)死于“山城头”(当地地名)一石崖下,后公安机关通过对现场进行勘查、尸体检验以及走访当地群众,作出“古某系高坠伤致颅内出血死亡”的结论。两月后,古某父亲向公安机关反映其女儿古某系被邻居强奸后杀害,公安机关经多次调查,认为无证据证明古某被人强奸、杀害的事实,决定不予立案。古玉平坚持认为古某系被强奸后杀害,因此反复到重庆、江津两地人大、检察院等有关部门上访长达15年。


 此后,江津区公安局委托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就古某案件现勘、尸检及调查材料进行死亡原因、死亡时间、成伤机制进行司法鉴定,经鉴定明确“古某是颅脑损伤死亡,四肢多处擦伤系坠落过程形成,死亡时距离法医检验时间12小时以上,古某进食后两小时以内死亡。”江津区综治委、信访办、公安局等有关部门,根据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给家属进行解释工作,最终平息这起长达15年的上访案件。


07


热心社会公益,树立品牌形象


关注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配合市司法局、区县司法局及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免费开展司法鉴定咨询、为经济困难的被鉴定人减免鉴定费用,针对行动不便、不能前来鉴定的当事人提供上门检验鉴定,近年来上门检验涉及我市涪、万、黔、巫山、垫江、秀山、酉阳,以及四川、贵州、云南等地区,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饮水思源,积极回馈社会 
  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关注社会公益,饮水思源,回馈社会。如为保护长江母亲河捐款、疫情期间为基层一线捐献抗疫物资、参与社区服务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慰问社区困难党员等。 

开展公益调解,化解矛盾纠纷 
  司法鉴定本是助力查明案件事实,但在办理鉴定时常会出现当事人不能接受事实的情况,为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探索新办法、新思路,当案件出现不能受理或不能继续鉴定的情况,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积极安排司法鉴定人协助委托单位开展调解工作。司法鉴定人以中立的立场,通过专业分析解释,说服力强,近年来,已协助秀山、酉阳、彭水、渝北等医调委调解成功10余例医患纠纷案件。




08


发展愿景


 重庆市法医学会司法鉴定所表示,未来将继续发挥法医司法鉴定专业优势,根据社会需要,不断开拓新项目新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专业、公正、科学、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助力办案机关查明案件事实,努力做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鉴定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   辑丨   

审   核丨秦   涛、丁燕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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