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了解到,此前,部分出租汽车行业驾驶员多次向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反映:希望顺应社会老龄化发展趋势,要求延长从业年龄。
郑州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驾驶员“急难愁盼”问题,要求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经郑州市人大审议通过,报河南省人大审查批准,《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部分内容作出修改,将郑州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年龄延长至65周岁,鼓励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优秀驾驶员按照要求延续上岗注册。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由郑州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经注册后,方可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被吊销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自吊销之日起满五年的,可以重新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法律顾问/梁妍(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