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多家单位发布↘

文摘   2024-11-06 12:59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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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猿双师第119期招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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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人


一、招聘计划

此次计划招聘政务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10人,在各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社区便民服务站窗口从事延伸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工作,根据考试成绩择优选岗。

二、招聘对象及报名条件

1.报考人员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符合身份的就业困难人员(1.连续失业一年及以上人员;2.军人配偶失业人员;3.烈属失业人员;4.农村低收入人口失业人员;5.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6.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7.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人员;8.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失业人员;9.单亲抚养未成年人失业人员;10.脱贫人口失业人员)。

2.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具备胜任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曾受劳动教养或刑罚处罚的人员;

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近三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考试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有精神病史人员;

司法机关正在立案查处的人员;

其他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的人员;

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现场填写报名表。

报名地点: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1办公室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报名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2张;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对报考人员资格全程审核,报考时要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有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报考的,在资格确认时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2.岗位招聘计划与报考人数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报考比例的,由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人社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2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五、招考办法

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及考试形式另行通知,请保持本人手机通信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个人原因或通信不畅等问题未及时参与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按照1:3比例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1:1计入总成绩。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若出现自愿放弃应聘或体检不合格的情况,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与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由岗位补贴和绩效补助组成,被聘用人员的岗位补贴每月1750元标准执行(含应缴纳各种保险的个人部分),绩效补助由政务服务中心列支。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由泰来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齐齐哈尔市总工会
所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人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一)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公益二类副处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协助市总工会做好联系职工、服务职工和凝聚职工的相关工作,负责开展职工教育培训、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及服务职工的其他公益工作;负责职工技术创新、技术协作、技术交流等工作;负责会议、演出、文体活动的服务保障和场地管理维护等工作;负责加强职工服务阵地与工会外部的社会组织、专业机构、企业之间进行合作,为职工提供高品质高标准的公益性服务。

(二)齐齐哈尔市职工服务中心。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是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负责为全市职工、困难职工、农民工及下(待)岗失业人员提供生活、医疗、助学、走访慰问及常态化送温暖等帮扶救助服务,争议调解、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等法律援助服务,职业介绍、技能培训、创业指导等就业扶助服务以及会员服务、劳模服务、心理咨询等综合服务。

(三)齐齐哈尔市职工大学。公益二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非财政补助。主要职责为负责面向职工开展高等专科学历教育、岗位培训、技术培训等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工会干部相关培训工作。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12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2024年齐齐哈尔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思想品质和道德品行良好。

2.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16日以后出生)。可放宽年龄限制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比照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1月15日(含)前取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qqhr.gov.cn/)及齐齐哈尔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hljgh.org.cn/WebQiqihaer/default.html)公开发布,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1月4日—2024年11月15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1日9:00—2024年11月1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地点:

(1)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主楼2301室。

(2)齐齐哈尔市职工服务中心(龙沙区文体一胡同1号,齐齐哈尔市工人文化宫体育馆右侧)综合活动室。

(3)齐齐哈尔市职工大学(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体街二胡同4号)二楼大厅。

3.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2)《2024年齐齐哈尔市总工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3)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报考岗位、姓名)。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须携带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8)证明符合拟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折后两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1.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业务水平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能进入面试。

2.面试

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照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最高不得高于5: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采取两轮抽签形式,当场确定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考场进行面试。面试满分100分,计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值的办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低于60分不得聘用。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选,在齐齐哈尔市总工会网站公布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下列顺序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选:笔试成绩高的、学历层次高的。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具体加试事宜另行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1.考核

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能力素质是否与招聘职位匹配,是否有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核实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2.体检

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由市总工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提供一次复检机会。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视作体检不合格。

如报考人员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者将取消聘用资格,空出的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齐齐哈尔市政府网和市总工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过审批程序,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年)。有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的岗位,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等方式离开本单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滑动查看详情↑)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笔试、面试等相关信息均在齐齐哈尔市总工会网站(https://www.hljgh.org.cn/WebQiqihaer/default.html)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和有关信息,及时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不符合应聘条件、虚报瞒报应聘材料、提供材料不齐全的、未按规定报送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和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报考人员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四)最低服务期5年。

(五)岗位招聘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报考人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1:3.达不到该比例的,将缩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紧缺、急需岗位经招聘方案核准部门批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

(六)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七)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齐齐哈尔市总工会负责解释。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人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挂黑龙江省疫苗检查中心牌子,隶属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益一类,按正处级事业单位管理。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职责任务:承担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日常管理工作;承担省级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注册、生产、经营中合规性、符合性技术检查及技术审评等工作;承担疫苗生产、经营(配送)的技术检查等工作;为药品监管工作提供检查和审评技术支撑。

办公地点:哈尔滨市道外区南马路135号。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计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5名、管理岗位2名,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请应聘人员务必下载附件,认真阅读招聘计划,详细了解招聘岗位类型、招聘条件和有关要求,因未认真阅读附件资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4.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1月13日(含)至2006年11月12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学历(学位)须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应于2024年11月12日(含)前取得,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只有连接词不同,如“与”“及其”“与其”“和”“及”等或多“专业”、少“专业”两个字(类似词语:“方向”“管理”“工程”“艺术”“技术”“硕士”)等,多“学”、少“学”一个字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应聘人员毕业证专业名称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中表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其一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即可报名,如考生毕业证专业名称为“绘画(中国画)”,而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表述为“绘画”“中国画”等类似情况,可以报名。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以往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在记录期的人员。

6.报考岗位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7.按相关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用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龙江先锋网(网址:https://www.ljxfw.gov.cn)、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gkzp.renshenet.org.cn)、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s://mpa.hlj.gov.cn)、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操作流程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19日17:00期间登录龙江先锋网进行注册、报名,逾期不再补报。应聘人员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只能选报1个岗位。

应聘人员登录“龙江先锋网”(https://www.ljxfw.gov.cn),点击首页“公开遴选(招聘)”进入报名端口,实名注册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密码,供登录、查询成绩使用),按要求填报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上传,同时按照《公开招聘所需材料清单》(附件3)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上传成功后提交。应聘人员须真实、准确、完整提交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符合《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政策性加分人员,应在报名填报信息时如实填写加分项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其中一个最高加分项,不累计加分。政策性加分计算时限截止至2024年11月12日(含)。笔试结束后进行政策性加分现场审核,对审核通过人员,将在龙江先锋网面向社会公示,未按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招聘单位于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20日17:00期间对报考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登录龙江先锋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缴费。依据《关于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继续收取考试费的通知》(黑财税〔2020〕3号)规定,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45元,面试不收费。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1月13日8:30-11月21日16:00期间(以汇款时间为准)汇款到指定账户,并保留转账汇款时间凭证。汇款时务必注明“报考岗位代码+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后6位”,如未按要求进行备注缴费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缴费后报名资格有效,逾期未成功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收款单位名称: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收款账号:2300186885105000676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营业部

银行联行号:105261080002

如需获取缴费收据,请在缴费时一并注明,笔试结束后,可在考场指定地点领取缴费收据;缴费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需缴费收据请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工作需要延期报名或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并适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只能改报1次。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查看报考岗位是否缩减招聘人数、降低开考比例或被取消。岗位被取消的,应按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改报,未按期完成改报,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其考试缴费将从原渠道退回。

4.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哈尔滨市。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龙江先锋网笔试时间通知,按要求打印准考证,并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及时与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联系。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40%。

1.笔试

(1)科目及时间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设综合能力测试一门科目。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及所报岗位相关业务知识等。

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其他证件无效。如因证件不全,无法参加考试,责任自负。应聘人员须自备黑色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其他与考试无关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2)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卷面成绩(满分为100分)+政策性加分,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3)成绩查询

成绩公布通知将在龙江先锋网发布,考生可登录查询本人成绩。

2.面试

(1)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

根据招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现场资格审查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如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不足3:1的比例,可按规定缩减、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等(具体以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人员资格复审

拟进入面试人员须参加资格复审,由本人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详见附件3),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凡提供的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与招聘岗位要求不一致及放弃现场资格确认的,均视为现场资格确认不合格,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现场资格确认出现的空额,可根据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现场资格确认人数。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龙江先锋网公示3个工作日。

(3)面试内容及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急应变能力和业务素质等内容。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结果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

面试后根据招聘计划人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龙江先锋网公布拟进入考察与体检人员名单。当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还存在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人员,招聘单位提供一次复检机会。复检项目由招聘单位会同复检医疗机构确定,考生须按时参加复检并认可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果。

2.考察。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未查实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或考察出现的岗位空额,应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依然并列,则进行加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等额递补,递补后补充公示。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龙江先锋网、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或放弃的,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执行工资待遇。如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达成双向协议,不予聘用,所空招聘计划名额不再递补。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一般不超过6个月(应届毕业生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聘用后,须在招聘单位工作满5年后本人方可提出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滑动查看详情↑)

五、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由国家、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龙江先锋网等网站发布的公告和有关信息,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同时应保持电话畅通。若因个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二)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四)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处理。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本公告由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研究决定。岗位条件、政策咨询由招聘单位黑龙江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负责。


招聘咨询电话:

0452—2465941

欢迎周四、周五

早7:00—8:00

收听咨询!



END


来源:小猿双师

编辑:王姝

审核:李大勇

出品:齐齐哈尔交通广播

齐齐哈尔交通广播
齐齐哈尔交通广播:FM89.4 AM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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