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凌晨3时许,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十三大队民警在辖区上行线横州服务区内开展夜查工作时,发现一辆货车前部车号牌缺失,后部车号牌被人为刻意遮挡——将黄泥涂抹在车牌上。由于该辆货车上没有驾驶人,民警便在车辆旁等候。
半小时后,该货车驾驶人出现,民警随即上前要求其出示相关证件。但驾驶人神色慌张,无法出示有效证件。当民警询问车辆前部缺失的车牌时,驾驶人声称:“昨天掉的,找不到了”,被问及车辆后部号牌被刻意涂抹的情况时,驾驶人一下子回答不上来。
在民警几番询问下,驾驶人终于承认了自己未按要求悬挂机动车号牌,且故意污损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并拿出藏在驾驶位底下、原本应悬挂在车辆前部的车辆号牌。
驾驶人称,其要将货物从玉林市送往南宁市,途中为了躲避处罚、防止监控抓拍才想出摘除、污损车号牌的办法。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驾驶人立即悬挂好车辆前部车辆号牌、冲洗车辆后部号牌污损处,恢复原状、消除违法行为,并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故意遮挡号牌的危害
1
扰乱正常的交通秩序
驾驶人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后,在道路上随意闯红灯、压黄线、超速行驶、逆向行驶、随意超车、随意停车,无视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2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
妨碍交警公正执法。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行为,在非现场交通违法情况下,造成电子监控设备无法取证违法照片并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使得驾驶人的违法行为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妨碍了交警公正执法。
3
故意遮挡号牌车辆交通肇事逃逸
给警方破案带来很大的困难
由于肇事车辆车牌号被遮挡,致使交警部门不能尽快得到有效的车辆信息,给侦破案件带来了非常大的难度,导致破案陷入僵局,受害者索赔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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