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5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庐江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2024年11月5日,庐江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同意接受仇祝平辞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报庐江县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来源:微聚庐江
编辑:郭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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