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比例提高
80周岁及以上社会老人提高至80%
60-79周岁的社会老年人补贴50%,自付50%;
80周岁及以上的社会老年人适老化改造补贴比例提高到80%,自付20%。
社会老年人补贴上限均为每户3000元,超出补贴标准部分由老年人家庭自行支付。
经济困难老年人的补贴标准不变。
手续简化
可由亲属和养老服务人员等代申请
补贴申请重点事项和各地咨询热线
请大家注意查收
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方面共50项改造内容(详见文末清单),对全市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
实际居住在我市(含江阴市、宜兴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家庭,不限户籍。需要注意的是:以前已经享受过各类政府购买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补贴的对象,此次不再给予补贴。
现在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行动已经启动,老年人家庭适老辅具配备申请的截止时间延长至2024年12月10日,设施改造和智能监测设施配备申请时间为11月30日。
渠道一:
通过“江苏民政”
微信公众号—“微服务”—“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改造申请。
(微信公众号申请渠道)
渠道二:
老年人家庭通过“苏服办”APP—“居家适老化改造”移动端应用提出改造申请。
(苏服办APP下载二维码)
申请需在系统内上传以下材料:
(1)老年人身份证;
(2)拟改造住房的房产证明(不动产权证;宅基地权属证等相关证明);
(3)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
(4)经济困难老年人还需另行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老年人租住他人房屋或居住子女、亲属房屋的,申请居家适老化改造,还需获得所居住房屋产权人的授权。
相关流程也可由子女、社区工作人员代为填报申请信息。需要注意的是:要使用老年人本人的身份信息实名登录才可以提交申请。
在县级民政部门审核完成后,改造家庭可在各县级民政部门公布的服务企业中自主选择实施改造的企业,对接服务需求,双方确定具体改造事项,制定改造工作方案等。改造方案须经老年人或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双方签订合同后方可实施适老化改造。
改造完成后由改造家庭自主进行质量验收,并配合企业提交相关材料,以便企业能向政府集中申报补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改造合同(附改造方案);
(2)改造项目及购置物品清单;
(3)改造前、后水印照片及定位;
(4)发票及老年人家庭自付部分凭证(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除外);
(5)验收合格确认单;
(6)申领补贴承诺书。
县级民政部门对补贴申领材料进行线上审核,必要时进行实地抽查。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改造企业银行账号。
各市县(区)民政部门已在紧锣密鼓采购服务中,改造企业确认后会及时公布!补贴先到先得,有意向的老年人家庭可以联系社区工作人员或拨打各地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咨询热线申请!
可以。只要按照《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见附件)内购置物品材料进行改造的,均可享受补贴。
在市县区民政部门提供的改造库中选择适老化改造企业,不可选择非库中企业。在改造过程中,老年人家庭自主对改造质量和价格进行把控。
不可以。同一老年人身份证号或同一处房产只能对应申请一次补贴。
可以。只要按照《适老化改造项目补贴范围目录》内购置物品材料进行改造的,均可享受补贴。
现金支付和电子转账均可。如果是以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等电子形式支付的,需要提供截图页面。收到款项后改造企业需规范开具发票。
不可以,为了您的资金安全,必须付款给公司账户。
不需要。举个例子,若适老化改造成交价格为1000元,社会老年人家庭享受政府补贴500元,个人自费500元;经济困难老年人家庭享受1000元全额补贴。
附件:
1.《江苏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建议目录》
2.《老年人家庭改造申请承诺书》
3.《住房产权人授权书》
(附件下载二维码)
来源:江南晚报
编辑:殷海琪
审核:沈忱 殷奕丹
发布:殷海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