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专题会议精神,研究湖北省检察机关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一取消三不再”、一体抓实“三个管理”的重要意义和主旨要义,牢固树立“大管理”格局意识,加强探索研究和实践运用,推动“三个管理”相互衔接、相互贯通,以高水平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要加强对检察业务、专项工作的宏观分析研判,更好促进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进检察整体工作结构优化、重点抓实、职责适配、措施得力。统筹好办案流程管理与实体管理,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办案的领导监督,落实重大敏感案件台账制度,深化实质化监督办案机制,推动把司法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案件、每一个办案环节。健全完善案件评查体系,深入开展智慧评查试点,加强评查结果运用,把案件质量评查、反向审视与追责惩戒贯通起来,促使检察人员严格依法办案。持续开展优秀法律文书评比、精品案例评比和“个十百千”等业务比武活动,激励检察人员比学赶超,带动履职办案质效整体提升。
来源丨《检察日报》
记者丨刘怡廷
编辑丨韦哲
审核丨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