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和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分别发布悬赏公告
3人被公开悬赏
11月19日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南安市好品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宇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袁宇晴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额为:本金4156.1元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负担案件申请执行费50.00元)。
11月20日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2024年第48期)
来源:淄博中院、张店法院
编辑:樊亮
一审:周坤艳
二审:窦永青
三审:孙秋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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