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新会首宗!
文摘
2024-11-26 13:27
辽宁
一枚鸡蛋
从4楼抛下可致人头顶起脓包
从25楼抛下可致人死亡
“高空抛物罪”已正式入刑
但依然有人存在侥幸心理
肆意将物品从高空抛出
给周围群众的“头顶安全”
造成严重威胁
近日
由江门市新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新会首宗高空抛物案获判
2023年7月,陈某饮酒后在其三楼住宅的沙发上休息,中途醒来听到楼下对面超市传来嘈杂的声音,发现十多名男子正在超市门口吃宵夜。嘈杂的聊天声、酒醉休息中被吵醒的烦躁……陈某一怒之下竟然拿了两个空酒瓶,并接连从三楼窗户处扔向该超市门口。虽然陈某供述自己只是为了吓唬他人,特意避免扔向人群,但两个空酒瓶当场碎裂,部分飞溅碎片造成两名被害人受伤。其中一名被害人左小腿内侧有一道约1毫米的伤痕,另一名被害人右手手肘有一道约5毫米的伤痕。陈某扔完酒瓶后继续呼呼大睡,但吃宵夜的人群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民警依据报警人提供的信息上门抓获陈某。陈某酒醒后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积极联系被害人进行道歉并取得了谅解。审查起诉阶段,承办人对其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告知其从高约9米的三楼住宅抛掷空酒瓶的行为,情节严重,已构成高空抛物罪。承办人还向其特别强调,如果当时其直接将空酒瓶向人群抛掷,则可能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等罪名,将面临严重刑责。陈某听了后怕不已,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自愿认罪认罚,接受法律严惩。而且表示以后一定会少喝酒,防止自己因冲动铸成大错。2024年10月,新会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陈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