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和标准具体如下:
对在盘锦市内交售个人名下老旧电动自行车并在盘锦市内购买新车、开具发票、完成上牌的个人消费者,一次性补贴500元。对购买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给予100元补贴。同时,对调整之前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按照新标准补齐差额。每名消费者仅限补贴1辆新车。
申领补贴应当符合以下全部条件:
一、在盘锦市参与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的销售机构换购新电动自行车。新电动自行车应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并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换购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其电池还应符合《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GB43854—2024)标准要求。鼓励消费者购买符合《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生产的合格电动自行车新车。
二、交售旧电动自行车与购买新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须为同一人。每名消费者仅享受一次补贴,不重复补贴。
三、消费者应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交回至所购电动自行车新车的销售机构(由销售机构交由相关企业实施报废处理),交售的旧电动自行车部件完整。
四、新车依法获得电动自行车正式牌照。
五、按照要求上传以旧换新相关信息和凭证。
补贴申领流程:
先由销售企业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电动自行车购车发票。销售企业上传新车及旧车整车铭牌和电池铭牌照片(照片必须上传,整车编码和电池编码应填尽填)。
由购车人上传新车上牌凭证、用于领取补贴的银行卡照片(开户行信息按照案例填写,如果不清楚可拨打银行客服电话进行查询)。
回收拆解企业上传购车人身份证正反面、旧电动自行车永久性破坏图片以及回收拆解企业交收凭证。
销售企业、消费者、回收拆解企业三方成功提交相关信息后,会提示提交申请成功,市商务局审核相关信息,并经第三方机构复核后,向通过审核的消费者支付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
对需要完善资料的申领人,在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需要完善退回的,申领人只有1次完善申请材料的机会,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材料。对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网上审核时将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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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孙婷婷 杨娟
编辑:韩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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