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
目前,重庆已经进入冬季,路面行车很容易出现车轮打滑的现象,11月12日,在江北区铁山坪十八中路段就发生了一起车辆打滑的单车事故。
当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公巡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在铁山坪十八中上行路段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
据悉,驾驶员周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因天雨路滑,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打滑。周某慌乱中又将油门误踩成急刹车,导致车辆快速冲上路边绿化隔离带及人行道上才停下。所幸周某正确规范地系了安全带,现场无人受伤,事故造成车辆受损。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该起事故由周某负全部责任。
九龙坡区
近日,九龙坡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歇台子大队、巴国城大队处理了几起交通事故案例,所幸驾乘人员都按规定“戴好盔”“系好带”,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11月13日,在陈家坪立交附近发生一起单车事故,一辆小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撞上道路中间隔离桩,事故造成车辆严重受损,两个安全气囊均已弹出。值得庆幸的是驾驶员系了安全带,人未受伤。
11月14日,在锦龙路水碾立交,一辆出租车因车速过快,驾驶员又观察不当,车辆与路沿发生碰撞,导致车辆发生翻覆。幸亏这名出租车驾驶员系好了安全带,在这次事故中“毫发无损”。
11月14日,在火炬大道剑龙路路口红绿灯处发生了一起摩托车闯红灯与小轿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万幸的是,摩托车驾驶员因规范佩戴了安全头盔,受伤并不严重。
巴南区
在日常交通活动中,闯红灯是一种典型的交通陋习,更是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这不,在巴南区就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近日,夏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渝南大道走马梁路段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与一辆正常左转弯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受损,两驾驶员受轻微擦伤的交通事故。所幸两人均佩戴了安全头盔,未造成更严重伤害。
经了解,夏某解释称,系当时没看清红灯指示,才来不及减速“误”闯了信号灯。民警依法判定当事人夏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处以其罚款50元。
垫江县
安全带就是“保命带”,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养成正确佩戴安全带的好习惯。这不,在垫江县发生的两起交通事故,就能说明安全带的重要性。
11月8日22时许,郑某某驾驶红色小型轿车因操作不当撞上路边边坡,导致车辆保险杠、大灯等多处受损。经垫江县公安局周嘉派出所民警认定,郑某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所幸的是,郑某某全程系好了安全带,人员未受到伤害。
11月10日14时许,廖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冲撞上花台。经垫江县公安局普顺派出所民警认定,廖某某因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应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庆幸的是,虽然事故导致车辆和花台严重受损,但驾驶人廖某某和乘坐人袁某某都系好了安全带,事故发生后均未受伤。
潼南区
安全带在车辆发生碰撞的瞬间,能约束位移,吸收撞击能量,避免或减轻驾乘人员的受伤程度。
11月01日,黎某驾驶渝B****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潼南区潼南大道南二段安康街路口时,与右方来车杨某驾驶的渝A****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碰撞后渝A****小型普通客车向前继续滑行,撞上公路中间的安全岛,而黎某车辆因碰撞直接倒翻于路上,事故现场极其惨烈。然而因黎某和杨某及其车上乘客都正确系好安全带,都只是有轻微擦伤,未造成严重后果。
此次交通事故充分反映了正确系好安全带的重要性,在意外来临时能够挽救自己的生命。
酉阳县
11月14日,一辆小车行经酉阳县黑水镇平地坝村肖家庄路段时,突然失控冲出道路,撞向路边的行道树,致车辆侧翻,庆幸的是事发时驾驶员系了安全带,未造成人员受伤。
当日8时许,驾驶人田某驾驶小型轿车沿国道319线黑水至酉阳方向行驶,因行驶过程中一时分神,车辆瞬间失控,向右与道路外的行道树发生碰撞后导致车辆翻了个四脚朝天,造成小轿车、行道树和道路设施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幸运的是,虽然车辆受损严重,但田某全程系了安全带,在此次事故中并未受伤。
璧山区
近日,璧山交巡警接到驾驶人李某报警称,其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璧山区黛山大道梁山村路段时,与道路中间隔离护栏相撞,造成车辆严重受损的单车事故。
接到报警后,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经了解,事发当日,驾驶人李某上了夜班后,没有休息而是直接驾车回家。由于疲劳累积,致使李某困倦失神,车辆猛地撞上了道路中间的隔离护栏,李某才从朦胧的状态中惊醒过来。
所幸事故发生时,路面没有其他车辆和行人,尽管车辆被撞得几近报废,但由于李某正确使用了安全带,没有在事故中受到伤害。
江津区
11月4日,罗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乡村道八一三大桥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由刘某驾驶的轻型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民警赶到现场时,轻型货车驾驶员刘某还心有余悸,刘某告诉民警,幸亏自己系了安全带,这样碰撞如果没有安全带缓冲保护,很可能严重受伤甚至危及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