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从2024年11月9日开始,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公安局党委进行巡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按照县委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察要求,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重点监督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区、市、县党委决策部署情况,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冯永福
副组长:杨小红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信访联系电话:18809549672(接听时间为08:30-18:00),电子信箱:xjxcb101@163.com。
巡察组在县公安局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寄至:西吉县政府街会议中心西楼404室转县委第一巡察组,邮编:756209。
巡察组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2024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公安局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电来信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来源:西吉县委第一巡察组
编辑:冶小通
监制:王 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