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回收企业:
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对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作出了详细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商务部等《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要求,现就推动我市电动自行车产品以旧换新发起倡议。
一、凝聚促消费强大合力。积极响应,率先行动,与电动自行车上下游产业链企业、销售企业、行业组织等共同开展以旧换新,积极参与各级政府组织发动的电动自行车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宣传普及废旧电动自行车的安全隐患,引导消费者及时淘汰、更换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加大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让利和服务。通过“以旧换新+让利”形式,加大对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的让利力度,实打实降低消费者换新成本。积极参与政府部门及活动平台组织的业务培训、以旧换新活动宣传等工作,协助消费者做好旧车回收、新车上牌及补贴申请填报等工作。
三、自觉遵守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业的法律法规。电动自行车经营单位应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严禁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开展非法改装活动。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我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出现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先涨价再折扣、以次充好出售低质产品、虚假交易、虚开发票、骗补套利等行为)。保护消费者的个人隐私,不泄漏、倒卖登记信息。
四、自觉做好老旧电动自行车规范回收。回收企业与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生产企业和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建立协作机制,畅通回收价格咨询和交易渠道,便于消费者以旧换新。回收企业制定的回收价格公平合理,对回收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及自带的锂离子蓄电池、铅酸蓄电池交由拆解或综合利用企业进行专业处置,不进行非法拆解处理。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销售门店对协助回收并暂存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确保老旧车辆转交回收企业处置前安全无事故。对于回收的以锂离子蓄电池为动力的老旧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一日一清”,由回收企业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安全存放,不在居民住宅、人员密集场所等场所违规储存。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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