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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近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用法治方式破解突出问题,为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新出台的学前教育法如何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对教师队伍有何具体规定?一起了解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计划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幼儿园应当坚持保育和教育职责相结合的原则,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支持幼儿主动探究学习,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健康快乐成长。记者在梅城不少幼儿园看到,孩子们饶有兴趣地参加各种攀爬、踩高跷、跳竹竿、编织、低结构等各种各样的开放式活动,自主探索,自然地学习和发展。
【诗蕾幼儿园园长 刘全勤:我们现在提倡的是自主游戏教学,这一块我们是非常重视的。也是自主式、体验式、探究式的学习。都是自主去学习,生活化、游戏化地去教学。】
【佳佳幼儿园老师 郑健平:我们相信每个孩子都有独特潜能,因此实施个性化教学,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鼓励孩子们主动探索、自主学习。】
学前教育法着重规范保教活动,强调坚持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实施保育和教育活动,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内容,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
学前教育法还明确资质要求,严格聘用管理,规定幼儿园聘任教师等工作人员应当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进行背景查询和健康检查;存在可能危害儿童身心安全、不宜从事学前教育工作情形的,不得聘任。
【诗蕾幼儿园园长 刘全勤:我们(老师)入职前会先进行职业背景调查,入职后我们也会定期的进行职业培训和法律法规学习这一块,并且进行心理健康排查,为我们的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此外教育法还规定:加强家长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利用学前教育宣传月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面向家长开展科学育儿宣传,传播正确育儿理念和知识,形成家园共育的良好机制。
【佳佳幼儿园老师 郑健平:我们设立家校联络平台,分享孩子在园点滴,收集家长意见,共同探讨育儿策略,形成教育合力。】
采访中,有不少学前教育工作者表示,学前教育法的出台实现了学前教育法律从“0”到“1”的突破,回应了人民群众幼有优育的美好期盼,标志着学前教育进入“有专门法可依”的新阶段,为广大适龄幼儿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益,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来源:无线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