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1县最新征地公告!快看有你村吗?

民生   2024-11-17 22:05   河北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贾庄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9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50公顷

  (二)范围:1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2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刘行仗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950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950公顷

  (二)范围:3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4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建国镇于古屯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5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杨寺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6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徐里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7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大辛庄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8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军屯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9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故城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军屯镇牛庄村及有关农户:

  衡水市故城俊能50兆瓦风力发电项目建设用地于2024年11月13日,由河北省人民政府以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文下达建设用地批复,同意我县征收集体土地0.0475公顷。现将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一)批准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冀政转征函〔2024〕743号

  (三)批准时间:2024年11月13日

  二、征收土地情况

  (一)面积:0.0475公顷

  (二)范围:10号地四至全部为本村农民集体土地

  (三)用途:公用设施用地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11月14日至2024年11月21日。本公告可在故城县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www.gucheng.gov.cn。

  四、工作安排

  由故城县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有关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五、其他事项

  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有权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故城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4日

综合自政府信息公开、微故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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