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2024年以来,为扎实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保障人民群众安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全区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行动,查办了一批特种设备违法案件并予公布,第一批电梯相关违法案件如下:
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故障电梯案
2024年6月26日,阿图什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阿图什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所属步行街高层的一台在用电梯钢丝绳断丝,曳引轮严重磨损,存在严重隐患。进一步调查发现维保单位维保记录多次注明该电梯钢丝绳需更换,涉案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也告知该单位经理,经理不重视该情况仍继续使用,直至执法人员发现。
该物业公司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故障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已由阿图什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物业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3万元。
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故障电梯案
2024年8月2日,经群众举报,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和兴融创大厦项目中正在使用的3台电梯存在曳引轮严重磨损和钢丝绳严重锈蚀情况和1台电梯存在钢带检测装置失效异常情况,调阅电梯检测机构7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建议立即停用整改,而上述四部电梯仍在使用。
该物业公司使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故障电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已由乌鲁木齐市经开区(头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责令该物业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4万元。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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