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高中生杀害女同学被判无期,30岁无罪释放,女孩母亲:我孩子白死了吗

文摘   2024-09-16 13:37   广东  

2011年,15岁的张志超因奸杀女同学被判无期,然而,坐牢6年后,他的一句话,却让其母亲瞬间泪奔,之后坚持帮他申诉……
 


2005年,张志超还是临沐二中的一名普通高一学生,但是在这年2月的一天,张志超的命运,便被彻底的改写了。
 
2月14日,像往常一样在教学楼打扫的清洁工阿姨,在到三楼废弃的洗漱间清洗拖把的时候,发现了一具女尸,尸体下身赤裸,被扔弃在了角落里。
 
被惊吓到的清洁工阿姨急忙报了案,警察勘察情况,发现女孩曾经被强奸过,尸体的上半身被麻袋套了起来。因此很快根据受害人的面部特征,找到了死者的信息。
 
死亡的是临沐中学的学生冯婷,距离尸体被找到,冯婷已经被报失踪超过一个月了,而在这一个月内,清洁工阿姨,只是凑巧来到这里,发现了尸体。
 


在学校排查的过程中,警方从一名叫王绪的同学口中得到线索。
 
王绪说,在一个月前,王绪曾经听到洗漱间有喊叫的声音,很是害怕,当他来到附近的时候,发现张志超和王广超两名同学,刚好在洗漱间附近,当时王绪还问了张志超和王广超,是否有听到喊救命的声音,两人说没有后,便匆忙离开了。
得到王绪的口述后,警方立即做了行动,他们在2005年大年初四的早上,对张志超进行了抓捕。在张志超被喊起来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家里人都曾想阻拦警察查查清楚,但警察说,案情严重,如果阻拦,就一起带走。

家人无奈,只能任由警察带走张志超。经过一年后,临沐奸杀案宣判,张志超无期徒刑,王广超包庇罪,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三年执行。
 


判决一下,张志超的家人无不痛心疾首,老人都一夜之间虚弱了,张志超的父亲出门更是觉得有失脸面,只有张志超的母亲相信,她养了十多年的孩子,是不会杀人的。
 
在张志超进入监狱后,张母保持每个月都会去一次的频率,去了以后张母也从不多说,只是和他聊聊家长里短,看看他最近的身体情况,并叮嘱一下,在牢里不要和其他人发生冲突,保护好自己。
 
这样的探望一直持续了6年,终于在2011年,张志超在母亲的探望时突然哭了起来,说:“妈,你帮帮我吧,我是被冤枉的。”张母等了这么多年,终于等来了儿子的这句话,她喜极而泣,告诉儿子:“你等着妈哈,妈一定会帮你洗刷冤屈的。”

张母走后,就开始拿着儿子的法院判决书到处奔走,但是无论走到哪里,张母都会碰一鼻子灰,原因大多是,案子发生的太久了,之前孩子自己写的认罪书都已经多次承认了,这样的案子不好翻。要么就是埋怨张母,已经过了申诉的时效了,让她别耽误时间。
 
张母发现,在自己的城里,为儿子讨回公道的路是走不通的,她带着自己的东西,千里迢迢的往上反馈,一直到她走到北京,在北京遇到了名叫李逊的律师,才终于看到了希望。
李逊律师看到资料后,立即对资料里的信息做了判断,他当即告诉张母,可以帮张志超上诉,并且愿意提供免费服务。
 


有了律师的帮忙,法院那边对于张志超的案子也处理的快速起来,在法院开庭上,李逊指出,在张志超的认罪书,和其他同学的口供中出现了明显的时间漏洞。

在案发当天,6:15分升旗,同学们朝广场跑去时,冯婷已经失踪,而当时,张志超却和同学们一起打闹着,一起朝广场跑去。

20分的时候,张志超帮同学拿棉衣去教室,并在23分的时候,遇到了王绪,王绪当时询问张志超是否听到了呼救声。到35分时,张志超已经坐在教室,准备上课了。
 
李逊律师质疑,张志超能否在三分钟内作案,并在十分钟内完成抛尸呢?”
 


最终审判长当庭宣布,张志超无罪,立即释放。
 
被释放的张志超已经30岁,法院判赔了330万的错判补偿,后来法院了解到,当时年仅15岁的张志超,在面对警察的时候,只有害怕,而写的认罪书,都是被教着写的,不写就被公安用电棍电,在那样的情况下,张志超静静忍耐了6年。

15年的时间,张志超终于从无期变成了无罪。

张志超走出法庭,面对媒体,他看起来还比较平静。

但此刻他内心深处的汹涌澎湃,又有谁能看到呢?

张志超无罪了。

可是,杀害被害人冯婷的凶手,又是谁呢?

冯婷的母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我的孩子白死了吗……她能瞑目吗?

给我找出真凶来,给我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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