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甘肃省交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我厅报送了关于申请办理S10张掖至马鬃山高速公路张酒交界至马鬃山段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该项目建设地点涉及酒泉市肃州区、金塔县、玉门市、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用地面积2060.2985公顷。线路起自肃州区三墩镇碱泉子(张掖市与酒泉市交界处),与S10张掖至金塔段高速公路顺接,沿线途径三墩镇、李家沟、生地湾农场、中核产业园、金庙沟、四道梁、金场沟、大豁络,与G7京新高速立交顺接,终至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马鬃山镇盐池。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法定工作日内反馈省自然资源厅,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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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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