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位于一二九团创业园的四家滴灌带生产企业由于共享同一生产经营场地及部分公共设施资源,在日常运营里逐渐暴露出诸多矛盾纠纷。
矛盾纠纷主要集中在场地使用时间与空间分配不均,其他三家企业生产时不注意。把另一家滴灌带企业张某的原材料全部被淹,张某与三家企业多次沟通无果,产生矛盾纠纷。其中一家滴灌带企业的李某在非工作时间占用公共通道堆放货物,影响了其三家企业正常的物流运输效率。冯某则抱怨公共设施电力供应系统老化,在冬季生产用电高峰期时常出现跳闸现象,严重影响生产进度,而维修费用的分担比例未能与其他三家企业达成一致;郭某称隔壁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与废气排放超出标准,对其员工的工作环境及产品质量造成了不良影响,多次沟通协调均未得到有效解决。四家企业经营者全都反映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责任划分不明确,导致整体环境脏乱差,有损企业形象及员工健康。
12月9日,创业园滴灌带厂四家企业产生经营中的矛盾纠纷升级,张某把生产车间的道路用用机器堵住,冯某拉闸停电使整个滴灌带厂全部的经营被迫停止。
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五五派出所和一二九团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赶到现场,积极调解,进行沟通协商,通过合理规划场地使用、明确公共设施维护责任与费用分担机制、规范企业生产环保标准以及细化公共区域卫生管理等措施,妥善化解了此次矛盾纠纷,恢复了该区域和谐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
据悉,一二九团司法所和相关部门将持续跟进事件处理进展,为企业出谋划策,想方设法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张华)
编 辑:王 统
一 审:郭 伟
二 审:贾锦秀
终 审:刘 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