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成真、曾庆平(中国投资咨询)
海洋是高质量发展战略要地,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载体,也是国际竞争与合作的关键领域。
近年来,“蓝色经济”理念得到世界公认,海洋产业发展迅速。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报告指出,2007—2014年,美国海洋经济增长15.6%,是美国同时期经济增长幅度(5.8%)的近3倍;预计到2030年,全球海洋经济产出将超过3万亿美元。海洋经济将成为新的经济前沿和增长引擎,由此可见一斑。
当前,全球航运中心分布格局正在发生变化,在中国“一带一路”倡议下,亚太航运崛起全面提速,世界海洋经济重心明显向亚洲转移,为亚洲地区、为中国打造海洋经济新中心创造了历史机遇。
海洋经济在扩大内需、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深耕蓝色国土、壮大海洋经济,是大势所趋,也大有可为。
在此背景下,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蓝色金融”应运而生,为我国海洋产业发展注入金融活力,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01
海洋产业的内涵与特点
海洋产业的内涵与特点,是蓝色金融诞生的基础。
海洋产业是海洋经济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根据《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GB/T20794-2021),海洋经济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联活动的总和,可以分为海洋产业、海洋科研教育、海洋公共管理服务、海洋上游相关产业和海洋下游相关产业。
根据自然资源部《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海洋产业生产总值约占中国海洋经济生产总值的40.73%,贡献远高于其他活动,是海洋经济发展的中心。
海洋产业由海洋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等15个细分产业领域组成,如下图:
基于以上定义,我们可以看到海洋产业的三大特点:
1.投资规模大。海洋产业往往涉及高技术、重资产,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投入。例如,深海油气开发、海洋高端装备制造等领域,需要投资数亿甚至数十亿的资金用于设备购置、技术研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相关专业人才的培养成本也较高。
另外,海洋环境的复杂性和高风险性要求企业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这也意味着需要更大的投资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长期稳定运营。
2.回报周期长。海洋产业项目从规划、审批、建设到投产,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项目实施所需的航运船舶、海上风电装备、海洋工程设备等使用寿命长,项目运营通常也需要较长的周期,项目回报周期也相应延长。
此外,海洋产业的投资回报往往与市场状况、技术进步、资源开发效率等因素密切相关,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也会导致回报周期的延长。
总而言之,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的资金投入并不能对海洋环境产生直接迅速的积极效益,投资回报期较长。
3.不确定性高。一方面,海洋环境复杂多变,风暴、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给海洋产业带来了随机不可抗风险;另一方面,人类在海洋经济活动中积累的经验与数据尚少,一旦人为操作不当,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海洋产业也将遭到重创,过度捕捞、石油泄漏等人为因素已经严重阻碍了海洋产业的发展。
以上三大特点决定了海洋产业需要大额的投资和长期的融资支持,同时又具有较大的风险,难以形成对资本的吸引力。此外,海洋产业创新成果转化相对更难,抵押品流动性不足,从而进一步制约相关投融资活动。
而随着全球范围内对海洋生态系统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和需求不断增长,“蓝色金融”开始兴起,为海洋产业发展注入了新的金融活力。
02
蓝色金融发展现状
世界银行将蓝色金融定义为“对海洋保护和改善水资源管理等活动提供融资和再融资的投资活动总和”。
这一定义揭示了蓝色金融的三个重点:一是蓝色金融囊括对海洋产生影响的所有经济活动;二是蓝色金融追求经济、社会、环境等多重可持续发展价值;三是蓝色金融与绿色金融内核相似,但对象不同,可以看作绿色金融在细分领域的衍生概念,弥补了绿色金融对海洋经济活动针对性不足的问题。
国际上,蓝色金融尚处于奠基阶段,具体工作包括建立政策框架、标准体系等,旨在培育金融行业可以进入的蓝色市场。
目前,蓝色金融的通用原则还停留在国际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倡议和宣言层面,缺少落地的规则与框架,暂时没有脱离绿色金融体系,建立起独立的投资规则与平台。
在国内,蓝色金融已进入监管部门政策话语。
2020年,银保监会在《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中首次提出“积极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蓝色金融产品”。
2022年,经央行和证监会备案,绿色债券标准委员会发布《中国绿色债券原则》,明确将蓝色债券作为普通绿色债券的一种,募集资金投向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领域,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用于支持海洋保护和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相关项目。
在政策的积极引导下,在我国,蓝色债券、金融租赁、政府引导基金等工具都正在发挥作用,成为海洋产业发展的有效助力。
(一)蓝色债券
蓝色债券是指通过公募或私募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用于可持续型海洋经济项目的债券,国有控股企业为发行蓝色债券的中坚力量,发行者主要集中在电力生产与供应行业,参与投资者与一般公司债近似。
自2020年11月国内发行首只蓝色债券以来,蓝色债券不断引发投资界关注,为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提供了金融支持。
据机构统计,截至2023年末,国内市场累计发行蓝色债券27只,发行规模达172.63亿元,发行量相对较小、支持项目类别也较少,但市场参与度越来越高。
在党的二十大精神“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引导下,蓝色债券将逐渐成为蓝色金融领域的中坚力量。
(二)金融租赁
金融租赁在发挥产融结合、融资融物属性方面具有天然优势,在我国海洋产业部分领域已经崭露头角。例如:
1.航运船舶:航运船舶是金融租赁公司行业发展蓝色金融极为重要的一个板块。
据中国银行业协会最新统计数据,在支持先进制造业方面,截至2022年末,金融租赁行业业务余额达1736.93亿元,同比增长40.11%。气体船、散货船、LNG运输船、汽车运输船、乙烷运输船等船型已成为金融租赁支持先进制造业,合力推动“国轮国造”的一大亮点。
2.海上风电:海上风电平台普遍造价高、专业性强、建造周期长、市场波动大,金融支持十分关键。“十四五”时期末风电累计装机有望达到6亿千瓦左右,传统风电改造升级与海上风电已经成为融资租赁企业的重点关注领域,金融租赁机构近年纷纷布局海上风电融资租赁市场。
3.海洋渔业:由于渔业养殖的特殊性,远洋渔业、水产饲料、水产养殖等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存在缺乏有效抵押品、贷款周期短、利息高等问题,大部分金融机构对于养殖企业的贷款审批也相对保守。
针对水产养殖企业的特点及需求,融资租赁可以对上游的育苗、饵料环节以及下游的加工及销售环节进行全产业链配套支持,通过设备回租形式解决企业扩大产能、资金周转等问题,助推产业发展。
(三)政府引导基金
借鉴其他领域新兴产业基金的运作模式与发展经验,我国沿海省市正在建立海洋新兴产业基金和政府引导基金,有效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助力海洋产业发展。例如:
1.2021年,山东省新动能基金公司联合山东港口集团、招商局资本发起设立山东省陆海联动发展基金,重点投向智慧港航、综合物流、海洋装备等产业项目。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引导基金参股的现代海洋产业基金已增至6只,基金认缴总规模121.1亿元,入库储备67个海洋产业项目。
2.2022年,宁德市国投公司发起组建福建省海洋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定位为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按照“母基金+子基金”的构架设立和运作。基金投资范围主要涵盖:临海能源、海洋渔业、临海冶金、绿色石化、生物药物与生物制品、海洋信息、航运物流、滨海康养旅游等领域。
此外,以海洋为市场的高科技企业是金融机构股权投资领域的“蓝海”市场。根据启信宝新兴产业库数据,“十三五”期间,海洋经济产业存续企业披露融资总额超4000亿元,包括不限于天使轮、收购、并购、战略投资、IPO等。围绕科技型海洋中小企业发展的股权投融资,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业务有望得到国家支持。
03
我国蓝色金融面临的挑战
在蓬勃发展的过程中,蓝色金融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以我国为例,蓝色金融市场目前依然存在内生动力不足、供需错配、参与主体少等问题,难以充分满足资金需求。
首先,公共价值被低估,导致蓝色金融缺乏内生动力。可持续发展是对现有金融价值体系的冲击与重塑,但其所倡导的公共价值向经济价值转化的渠道尚不畅通。加之目前人类经济活动依然主要依靠陆地,海洋产业的项目价值测算难度较大、模糊性较高,容易被低估。
其次,供需错配的根源,是海洋产业的高风险特征不契合我国以信贷融资为主体的金融结构。
中国建设银行相关研究指出,银行信贷融资额在我国社会融资总量中的占比高达60%,只有激发商业银行发展蓝色信贷的内生动力,才能使蓝色金融被我国金融体系更好地运用。
然而,海洋经济产业的高风险特点不契合银行信贷的低风险偏好,银行倾向于用高收益匹配高风险,但高位需求又存在不足,导致蓝色信贷出现供需错配。
再次,参与主体的缺乏,源自潜在投资者对蓝色金融创新产品缺乏了解。对于蓝色债券等新兴产品,投资者需要对其运作、收益、风险等进行全面分析,但目前有限的案例难以支持潜在投资者深入了解蓝色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关键特征。
此外,投资者也缺乏监督蓝色金融维护海洋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参与积极性也因此不足。
最后,细化标准的缺失,提升了蓝色金融的交易成本。如上一节所述,当前蓝色金融缺乏权威可行的细化标准。标准的缺失不仅提升了操作难度,更抬高了交易成本,进一步抑制了金融机构发展蓝色金融的意愿。
由此可见,只有进一步提高对海洋产业的风险定价能力、发展细化的产业目录与指导工具、规范蓝色金融信息披露指南,才能提高蓝色金融风险收益适配度,推动规模化蓝色金融项目落地,从而切实支持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国内外初步探索和研究的基础上,下一步,我国首先要完善蓝色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率先推进可对比、可落地的蓝色金融标准制定,细化和明确贡献于海洋可持续发展的产业投融资活动目录,为市场参与者提供指导。
通过制定蓝色金融产品发行制度框架,构建蓝色信用评级机制,完善蓝色金融产品发行规范流程以及信息披露体系,可以有效防范“漂蓝”产品,调动机构投资者特别是保险公司、银行、投资基金等参与蓝色金融市场建设的积极性。
04
结语
总而言之,相比于已经发展成熟的绿色金融而言,蓝色金融要建立健全管理部门、管理机制和市场工具,还需要相对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建议把握住三大原则:
第一,避免海洋产业活动破坏生态环境。蓝色金融是金融助力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涉海项目只有在不给海洋及其他生态环境带来实质性风险的情况下,才能被贴上蓝色标签。
假设某些治理海洋污染的方法同时导致更多的碳排放,或者明显的生物多样性丧失,也不能被纳入蓝色金融支持对象。
第二,确保蓝色金融支持健康的海洋产业活动。蓝色金融支持的项目必须符合可持续发展和海洋健康相关的国际、区域、国家法律和其他相关框架,遵循国际公认、行业特定的可持续性标准及产品标准。
第三,持续修订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建设生态文明、探索神秘海洋的征程永不止步,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将持续引导蓝色金融的发展。
为了加强监管,准确引导资金,应不断厘清海洋产业边界,更新和完善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提高其可操作性,促进其与既有国际标准的衔接。
蓝色金融助力海洋产业,开拓“蓝色良田”,助力“乘风逐浪”,必将欣欣向荣。面对未来,向海图强,更多样的金融产品将推动海洋产业向更广更深处拓展,助力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平衡,为海洋强国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本文作者孟成真、曾庆平,现就职于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中国投资咨询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