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化,一男子花1万元买套农村老宅,从墙里挖出128枚银元,给原房主14枚,却被对方告了,要求128枚都给他,法院的判决亮了!

文摘   2024-11-29 04:39   湖南  

作者 | 阿兴博士
图源 | 网络侵删

墙内挖出128枚银元,现房主和原房主争得不可开交,一个要求全部归还,一个主张自己所有,谁也不让谁,最终闹上法庭。

这是一起发生在浙江开化的案件,让我们看看法院最终是如何判决的。

案情回顾

浙江开化某村,村东头的老宅里,一场围绕128枚银元的争夺战正在上演。

故事要从已故的汪大爷说起,汪大爷膝下无子,老伴去世后一直由村委会照顾。

在他去世后不久,村委会作为继承人将他生前居住的土木结构老屋卖给了他的侄孙汪某。

这座老屋静静矗立在村里多年,汪某从未在此居住,七年前,他将这处闲置的房产以1万元的价格转手卖给了同村的詹某。

2024年1月,詹某准备拆除老屋重建,在工人拆除东门墙顶时,意外发现了一根小铁管,打开一看,里面竟然装着128枚银元,有“袁大头”也有“小头”银元。

消息很快传开,汪某的妻子找上门来,以原屋主的身份要求平分这批银元。

詹某起初并不同意,但架不住对方一再纠缠,便给了14枚银元,谁知汪某觉得太少,依然不依不饶。

就在两家争执不下时,村委会也加入了争夺战,他们认为,由于一直是村委会在照顾汪大爷,按照法律规定,这座房子应该是汪大爷的遗赠,房子里发现的银元理应归属村委会。

今年4月底,多次索要无果的汪某将詹某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剩余的114枚银元。

詹某也不甘示弱,提出反诉,要求汪某归还此前给予的14枚银元,在这场纷争中,村委会最终表示放弃对银元的所有权主张,那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呢?

法律分析

这批从该村的老宅里挖出的银元到底该归谁?让我们从法律角度来分析一下。

这批银元属于隐藏物,根据法律规定,隐藏物的所有权不会因房屋转让而转移,也就是说,不管是谁发现了银元,所有权都应当归埋藏人所有,或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

汪某认为自己是汪大爷唯一的继承人,应该继承包括银元在内的全部遗产。

但问题在于,他无法证明这批银元就是汪大爷或其父亲埋藏的,即便银元确实属于汪大爷,汪某也无法证明自己对汪大爷的遗产享有法定继承权。

詹某虽然是现任房主且发现了银元,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掘获过去地主埋藏的银元归谁所有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他对这批银元并不享有所有权。

更重要的是,根据《民法通则》,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

在本案中,既无法确定银元的埋藏人,也找不到合法的继承人,这批银元最终很可能会上交国家。

法院最终驳回了汪某和詹某的诉讼请求,并表示将在案件审结后提出司法建议,如果最终查不清银元的埋藏人且找不到继承人,这批银元将依法上交国家。

案件看法

网友们纷纷表示:“这判决太有意思了!原房主索要,现房主不给;现房主发现了,结果都不是他的。最后可能要上交国家,这剧情反转得有点意思。”

对于这个案件,你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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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兴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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