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德:严肃查办1起公租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
文摘
2024-12-03 08:00
自住房领域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绥德县纪检、公安、住建部门高度重视住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高位统筹部署,强化部门联动,严肃查办1起公租房涉法涉诉典型案例。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经商负债,且无经济来源,便萌生了以卖廉租房名额的名义实施诈骗的想法。2023年年初,刘某某对外谎称自己认识上级领导,现领导手里有绥德县城东高新花园的廉租房名额需紧急出售,每套售价7万元,只需提供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后便有人陆续找刘某某购买城东高新花园廉租房。刘某某先后以每套3.5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价格骗取21名被害人1249500元,并承诺在2023年年底收房。
后因不能兑现承诺,被告人刘某某又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期间,被告人刘某某又以找工作为由骗取他人60000元。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购买廉租房名额的事实和帮他人安排工作的能力,多次骗取多人财物共计1309500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2024年,刘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0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资金1309500元。保障房分配工作事关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县住建局始终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多措并举推进廉洁分房、阳光分房、和谐分房,以严的工作基调,接受群众的监督。请广大人民群众切勿相信花钱“找关系”等不实信息,避免上当受骗、遭受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