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推进新阶段人民城市建设
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23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6.16%,超过9.3亿人生活在城镇。城市成为人民群众朝夕相处、营造美好生活最切近的场所和场景。城市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就要更加精准地锚定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高质量推进人民城市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为城市工作面向新阶段、开创新格局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城市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人民中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是人民的城市”,城市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快速城镇化、城市大发展的过程。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记“人民城市”重要理念,才能在高速前进中把稳方向、保持定力,不走错路、少走弯路。不能“见物不见人”。要看见人民,首先要看见人;要以人民为中心,首先要以人为本。“城市的核心是人”,不能片面追求物质设施的高大、宽敞、气派,甚至求新、求异、求洋,只考虑物的尺度而忽略人的尺度,只见物理而不重人理。“把让群众生活更舒适这一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建设的血脉里、体现在每一个细节中”,决不能城市越建越大、越建越漂亮,群众生活却越来越不方便。不能“见总不见分”。“人民”并不是一个均质的、同一的总体,内部也分成不同阶层、多种群体。不同阶层和群体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从同一个城市发展过程中受益的程度、进度和方式是不同的,因此城市工作既要算大账、总账、平均账,还要算小账、分账、明细账。城市工作一定要坚持包容性发展的理念,保证所有阶层和群体在城市发展中“不掉队”。不能“见城不见农”。以第一产业为中心的农村和以第二、第三产业为中心的城市,无论在物质层面还是社会层面都是密不可分的,城市发展必须与乡村振兴携手并进,城市工作必须与农村工作并举,城市繁荣不能以农业萎缩、乡村凋敝为代价。农民、市民是一个风雨同舟的命运共同体。
城市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人民生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为人民”,“城市建设必须把让人民宜居安居放在首位”。也就是说,城市工作必须始终围绕“人民生活”,把为人民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作为首要任务。要处理好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物的关系,以及这三大关系之间的关系,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着力促进三者的良性循环。离开生态讲生产、离开生产讲生活,或者反过来,离开生活讲生产、离开生产讲生态,都是不切实际的。要善于以良好的物理空间营造良好的社会空间。有生活就有交往,有交往才有生活。随着全面小康目标的实现,丰富、活跃、健康、和谐的社会交往越来越成为提升生活品质的必要条件和美好生活的内在需求。城市布局和空间格局影响着人们活动和交往的空间及轨迹,必须有利于人的联结和团结,有利于人的交游和交流。要尊重城市的社会肌理。社会肌理是市民安排和安放自己生活的小环境、小生态,深刻地影响着他们的生活体验和品质。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决不能大拆大建,以致把人变成缺乏历史记忆的“孤儿”和缺乏社会联系的“孤岛”。要加强城市的社会融合。城市是一个人口规模巨大同时内部结构非常复杂的社会,彼此相交不深却又高度相互依赖,社会矛盾触点多、燃点低,社会融合是个大问题。城市工作要善于从群众的身边和日常入手畅通微循环,从社会的大局和团结着眼打通大循环,让群众生活和办事更方便一些、表达诉求的渠道更畅通一些、感觉更平安更幸福一些。
城市工作必须始终践行“人民民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广大人民群众在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这就要求城市工作必须充分尊重民意、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扎实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现代城市的基本特征是人口的高度流动性、交往的高度即时性和生活的高度公共性,城市工作的重大挑战之一,是在一个主要由陌生人构成的环境中,怎样把人与人之间自发的“萍水相逢”般的联结变成自觉的“唇齿相依”般的团结。这就需要一个能够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力量。在当今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有这个格局和能力把群众组织起来,实现活跃有序的动态平衡。全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基层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组织群众的最前线。要坚持党建引领,通过基层党组织把党中央擘画的城市蓝图落到社会基层、落到生活日常、落到群众身边,做到可及、有感、管用。要主动、积极地吸纳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让群众在实实在在的参与过程中培养兴趣、增强本领、贡献力量,切实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准确把握群众需求的时代特征和变化。当前,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其中有很多需求在过去并不是紧迫的问题,现在人民群众要求提高了,我们对这些问题的认识和工作水平也要相应提高。随着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规模会更大、结构会更复杂,对因此导致的群众需求的变化,一定要及时、科学地把握。
城市让人民群众生活更美好,提高城市工作水平是关键。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做好城市工作,让城市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冯仕政/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
以数智规划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我们正面临城市治理的新挑战和新机遇。如何通过精细化、数智化的手段,实现更高效的城市治理,从而真正践行人民城市理念,是我们这一代城市规划者需要深入思考的问题。结合近年来的具体实践,从三个方面阐述如何通过数智技术提升城市治理效能,更好推动践行人民城市理念。
一、精准聚焦个体需求,以数智技术提升城市服务精细化水平
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要求我们从宏观战略转向微观实践,真正关注每一位市民的个体需求。现代城市规划若仍停留在粗放式的发展模式,只依赖传统的宏观数据进行决策,就会忽视市民的多样化和个性化需求。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我们能够从微观层面理解市民的真实诉求,从而更精准地提升城市服务水平。传统的城市规划通常借助静态的统计数据分析来制定政策,但这些方法往往忽略了市民的动态需求和情感反馈。通过对市民的深度调研,不仅要记录他们的意见,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多维度的数据整合和AI分析,真正理解他们的生活需求。通过传感器、社交媒体数据和社区反馈,我们能够细致入微地了解居民在居住环境、公共交通、医疗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从这个意义上说,规划不仅仅是物理空间的构建,更是对市民生活方式的精细化优化。进一步讲,城市规划不应仅是自上而下的设计,更应成为市民与政府、技术之间的协同互动过程。通过数智技术,我们将“市民”从抽象的统计数据转化为真实的、有温度的个体,使规划更加精准有效。实践表明,只有当城市规划充分考虑市民个体需求时,才能提升城市的包容性和宜居性,使公共空间更具人性化、更适应市民需求。这不仅仅是技术上的进步,更是城市治理理念的转型。以大数据为基础,我们可以在规划阶段预见问题,在实施阶段进行动态调整。未来,随着数智技术的不断发展,城市将不再只是钢筋水泥的堆砌,而是一个与市民情感共鸣的有机体。
二、动态识别时段需求,以智能技术助力城市空间高效利用
人们对城市空间的使用是动态的,同一空间在不同时段承载着不同的功能和人群活动。因此,城市治理不仅需要在空间布局上做到科学合理,更要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城市空间的动态优化,以应对不同时段多样化的需求。以往的城市规划往往采用静态的功能划分,忽略了空间在不同时段的多样化使用方式。通过智能感知设备和AI技术,我们可以了解城市空间在不同时段的使用情况,从而进行更有针对性的设计。以黄浦江沿岸为例,早晨时段的滨江空间主要被老年人用于晨练,中午则吸引了大量的上班族休憩,夜晚则成为年轻人聚会的首选场所。因此,通过智能化设计,增加不同时段适配的设施,如互动灯光、夜间艺术装置以及全天候的智能照明系统,可以有效提升市民的生活体验。通过智能化的时空调度,我们能够提高同一空间在不同时段的利用率,从而提升城市空间的整体效能。例如,在节假日期间,市中心商业区的客流量激增,城市调节系统会自动调配交通和安保资源,同时优化购物中心的开放时段,以提升服务水平。这种基于时空数据的动态调整,不仅提高了空间的使用效率,还增加了市民的参与感和满意度。
三、顺应时代演进,以长周期视角引导城市可持续发展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不断发展的,不仅要求对日常生活进行即时优化,更要求城市在长周期内保持与时代的同步发展。城市治理应当具备前瞻性,以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社会变迁和代际变化。通过将数智化手段与长周期规划相结合,我们能够更好应对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同时不断提升市民的生活质量。比如,面对一些城市中心城区商业活力下降的问题,通过RAR虚实结合增强现实技术可以为城市活力再造赋能。比如,通过元宇宙技术与传统街区的融合、虚拟场景与实体店面的互动,将历史街区打造成虚实交织的商业体验空间,不仅能吸引大量游客和市民,激发商业活力,还能为弘扬传统文化注入新动能。再比如,上海临港的“幻元宇宙”项目,将数字IP与中国传统吉祥物相结合,打造了一个吸引年轻创意人才的开放式创新展示平台,不仅成为设计师和艺术家汇聚的创意空间,更成为城市创新生态的重要组成部分,助力上海向国际化创新之都迈进。“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不仅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也是我们在城市治理中需要践行的理念。通过对大数据、人工智能、虚实结合技术的深度应用,我们可以更加精细、精准地识别和回应市民的实际需求,为人民打造更具包容性、更有温度的智慧城市。未来,我们将继续探索数智技术在城市规划中的应用,为人民创造更加美好的城市生活。(吴志强/中国工程院院士、同济大学教授)
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城市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是城市的灵魂,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一张金名片,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传承历史文脉,处理好城市改造开发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文化底蕴毁掉了,城市建得再新再好,也是缺乏生命力的,阐明了保护城市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意义,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老城区改造提升同保护历史遗迹、保存历史文脉统一起来,既要改善人居环境,又要保护历史文化底蕴,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强调让大家住在胡同里也能过上现代生活,阐明了人是文化的载体,只有留下乡亲、记住乡愁,才能做到文化的传承,要以人民为中心、以居民为主体进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要更多采用微改造这种“绣花”功夫,这就要求我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辩证施策,不能“一刀切”、大拆大建。
中国拥有伟大的城市营造传统,中华大地上的古代聚落、城址,生生不息的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是中国文化的重要载体,见证了万年以来人类在东亚地区文化与文明不间断的发展,这一文脉从未间断,为人类历史仅见。身为中国人,我们有为子孙后代、为人类保全并传承这一文脉的历史责任。对待城市历史文化遗产,对待历史文化街区,我们是立足于保还是拆,最能显示我们对待祖国文化的态度。我们必须尽最大努力,真正做到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城市历史文化遗产。
第一,形成“更好的服务、更好的保护、更好的价值、更好的财政”的良性循环。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城市的决策者执迷于“危旧房改造”,成片拆除老城,激化保护与发展的矛盾,想方设法通过拆老城要政绩、要财政、要经济总量,不惜自毁文脉。我们看到,在老城之上建新城,不但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造成巨大破坏,还使城市的功能过于集中,形成“摊大饼”蔓延发展模式,造成职住失衡、交通拥堵等严重的城市功能障碍。当前中国城市治理存在一个基本矛盾,即城市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所推升的不动产价值不能通过税收正常返还财政。应该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公共服务、遗产保护、不动产增值、财政增收的可持续模式,实现涨价归公,改变以拆迁售地回收土地增值的不可持续模式,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积极的保护,提高城市治理的现代化水平。
第二,推行整体保护,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当前对历史文化名城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实行的是申报制,无法做到应保尽保。按照相关条例规定,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有两片历史文化街区即可,这导致保护线划到了哪里,拆除线也就划到了哪里。被申报认定为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之外的老城区成为被拆除的对象;未被申报认定为名城的、老城区更是被无保留地拆除。目前国内城市留存的老城区已经不多了,必须坚决制止对老城的继续拆除,必须严格落实老城不能再拆要求,不能再搞片内留存、片外拆除的分片保护。应该推行整体保护,将尚未被拆除的老城区纳入整体保护的范围,将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的申报制改变为普查制,变被动保护为主动保护。
第三,构建更为科学的老城保护或更新模式。一些城市推行所谓的老城保护或更新,采用的是房地产开发模式,大规模外迁居民,破坏城市社会与文化结构,拆真建假,打着保护的旗号大拆大建。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须先进行土地一级开发,即拆除房屋、外迁居民、平整土地、铺设基础设施,再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土地。以这样的方式推行所谓的“保护”,势必大规模拆除房屋、外迁居民,盖出的仿古建筑是徒具表演性的虚假景观,这不是保护遗产而是破坏遗产。必须坚决制止拆真建假,城市更新不能再搞大规模的危旧房改造,不能再以房地产开发模式推行所谓的老城保护或更新。
第四,探索活态遗产保护的有效路径。以“微改造”的方法对历史文化街区进行修复,在一些城市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亟须大力推广实践。应该看到,当前老城区存在的房屋质量问题是长期历史欠账造成的,由于产权不清、责任不明、保障不力,对待老城只是一个“拆”字,以致老城区的房屋虽然位于黄金宝地,却是无人敢买或能买、无人敢修或能修,长期“窒息”失养,不能通过正常的市场流通获得保育。对此,应该对症下药,修复“统规自建、流水不腐”的城市生长机制,积极探索实践,明确产权与责任,加大保障力度,解决历史遗留的住房问题,激活存量房屋交易,制定修缮导则,鼓励产权人按照保护规划进行房屋修缮,实现可持续的保护,以居民为主体,焕发历史文化街区的生命力。(王军/故宫博物院研究馆员)
推进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城市建设“为了谁、依靠谁”“建设什么样的城市,怎样建设城市”等重大问题,我们要以强烈的使命感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城市治理共同体”的概念具有丰富内涵,其核心是不断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期待变为现实,不断推进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迈向新阶段。
一、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立足新发展阶段,我们需要在新高度上推进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从内涵上看,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一个重要目标是,参与到城市社会生活的不同主体能够基于共享价值,在崇尚尽责和奉献的持续交往中相互信任,并生发出社会治理的共同体意识。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良性运行,有助于提升城市社会的凝聚力,使城市社会系统在物质技术领域加速变革、社会环境复杂多变等的形势下,既保持内部协调稳定,又能使自身在顺应环境需要中实现迭代发展。
中国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坚持以人民性为价值基点,极大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凝聚和团结。与西方基于个体主义公共性,以资本力量为主导、利益群体分化竞争为推动力的城市社会建设不同,中国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在坚持人民主体性实践中,回归了城市的共同体本质,在以党建引领协调多方关系中促成了基于社会团结的公共性。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来自人民,为了人民,也为人民共享,与民生和民心广泛联系。
二、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上海实践经验
2019年至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来上海考察城市治理工作,先后提出了人民城市、全过程人民民主和“四个人人”的城市治理共同体等重要理念。
上海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结合本地实际,把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融入城市建设和治理各个环节。例如,上海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健全完善了党建引领下的居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协调运行机制。基层社区党组织在这些实践中提高了推进“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有机互动的能力,在顺应广大市民新期待、引导社区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中提升了人民群众自我协调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可以说,正是在党建引领下,上海的基层社区治理内化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并由此积累了大量鲜活的经验,赋予新时代“枫桥经验”新的内涵。
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重要功能在于及时感知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上海在布局“15分钟生活圈”便利生活服务的过程中,广泛听取市民群众、专家学者、企业家群体的想法和建议,了解各方需求和诉求,尽可能为各社会群体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以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完善社区规划,更加合理地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努力为市民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良好环境,实现了从“金点子”到“金果子”的跨越,凝聚起社会治理创新的广泛共识。这是上海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协调多主体间关系的一个突出的实践经验。
上海的实践表明,只有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为人民”和“人民建”有机统一起来,以改革创新破解瓶颈难题,探索在各种新条件、新挑战下构建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有效路径,城市发展才能充分体现人民城市的价值本位。
三、面向未来的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
当前,新一轮数字技术革命正在快速深刻地改变着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传播方式,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着城市生活,继而对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提出了全新的要求。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社会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指出当前我国社会结构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尤其是新兴领域迅速发展,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新就业群体规模持续扩大,社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必须展现新担当新作为。如何将新兴领域中的人群纳入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的视野,这是一个时代的大课题。
数字社会的资源分配机制、社会分层结构、社会互动逻辑与以往各个时代都不相同,互联网、大数据、量子计算、人工智能等基础技术深度交融,依循多样的场景需求,在基层生成功能各异、形态多元、结构多样的社会自组织。在移动互联网技术普及的数字社会,世界的构成基础不再只是社会阶级、社会群体等相对稳定的“板块”,还有旨趣独特、紧密关联、瞬息万变的个体“流沙”,基层社会日益呈现出难以察觉的“离散碎片化”特征。此时,人们开展合作或集体行动的逻辑也发生了变化,有研究指出这些虚实相交的趣缘群体成为数字社会的共同体,并且逐渐成为具有其相应公共性的新“社会细胞”。对这些基层社会的新变化和新趋势,我们要有敏锐的意识。
总之,建设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是持续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丰富和拓展城市文明的重要路径,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有效构建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根本原则。随着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城市社会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还将遇到许多新挑战,我们要锐意改革,积极创新,努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治理现代化道路。(李友梅/中国社会学会原会长、上海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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