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非在编(顶产假)语文教师2名。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放宽至45岁。学校工作特别需要的人才,年龄超过45岁的,由学校专报区教育局审批。5.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等人员不得聘用。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和二级甲等普通话水平证书;3.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适合小学教学及班级管理工作。非在编(顶产假)教师待遇参照集美区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一)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6日至2024年12月3日。
(二)报名方式:
于报名时间内填写《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顶产假)教师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相关证书材料复印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其他可证明自己工作能力和业绩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jmqxdxx@126.com,邮件及报名表请注明“姓名+应聘学科+电话号码”。(三)联系人:
黄老师电话:0592-6259696-827
1.根据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择优进入面试。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请保持电话通畅。
面试需提供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根据学校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聘用;面试结果将在学校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面试合格后,根据学校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体检,并将体检报告提交学校。
1.未按时参加体检并提交体检报告的,视为放弃受聘资格。体检结果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予聘用。2.受聘人员应按学校通知的时间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放弃受聘资格。附件:集美区杏东小学招聘非在编(顶产假)教师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