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临沭县青年人才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摘   2024-11-06 01:01   山东  


       根据《关于做好人才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实施意见》(沭发〔2018〕18号)和《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县”建设的若干措施》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临沭县青年人才津贴申报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新增人员
    1.2022年5月14日之前在临沭县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我县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目前在我县所属企业工作且未领取过县高学历人才津贴。
    2.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沭县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二是在临沭县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满1年,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登记注册企业1年以上,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3.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沭县“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需符合以下条件:一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自主创办企业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二是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沭县首次缴纳养老保险且连续缴纳满1年,自主创办企业须在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登记注册企业且满1年,不足1年的,不享受当年度津贴。
    对于符合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条件的人员无需申请临沭县青年人才津贴。
    (二)既往人员
    1.前期已纳入我县青年(高学历)人才津贴发放范围;
    2.截至目前仍在我县所属企业或“两新”组织工作。
    二、申报程序
    申报时间:11月5日9:00-11月11日12:00
    审核时间:11月5日9:00-11月11日14:00
    申报时间过后,不再接收新增注册信息。
    本次申报采取“无形认证”的形式,微信手机端登录“人才临沭”公众号,既往人员输入身份证号后核实信息即可,新增人员通过输入身份证号后进入登录页面,如实填写、提交信息,由县人社局通过后台审核,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人员有恶意注册或故意扰乱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申报资格。对弄虚作假、骗取套取津贴的当事人,列入诚信黑名单,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缴违法违规所得。
    三、津贴发放标准
    (一)对2022年5月14日之前到临沭县企业工作,符合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本科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2000元、1000元、500元,补贴期3年。
    (二)对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沭县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其他“两新”组织就业,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和全日制“双一流”本科毕业生分别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3000元、2000元、1000元,补贴期3年。
    (三)对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在临沭县“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生,符合条件的给予每人每月人才津贴1000元,补贴期2年。
    四、其他事项
    2022年5月14日(含)以后新就业创业人员,临沂市青年人才津贴和临沭县青年人才津贴不重复享受。
    凡下列情况之一者,从当年开始取消或停发人才津贴:犯有严重错误,受党纪、政纪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与我县企业或其他“两新”组织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不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的;其他情形应停发津贴的。
    联系电话:0539-2983227



临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


编辑:   刘杰  崔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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