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妇联解锁诉调对接新模式

政务   2024-09-09 23:33   福建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详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


 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洛江区妇联解锁诉调对接新模式,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作为“妇联+法院”携手共建的妇女儿童维权新阵地。






















 对离婚、子女抚养、抚养费、探视权、财产分割等婚姻家庭纠纷,“婚调委”接受法院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指派专职调解员先行劝解调解,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线上对接、线下联合调解等方式,实现诉调对接的“调”向前延伸。



 同时,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助力、指导、支持“婚调委”自行受理调解申请,实现矛盾纠纷前端化解、实质化解。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婚调委”及时跟进事态发展,了解后续是否出现新的矛盾,关注当事人心理状态及子女抚养情况,并加强对当事人履行调解协议的督促指导,提高协议自动履行率。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导入诉讼程序。


“妇联+法院”模式,以“和”为主旋律,发挥合力作用, 为妇女、儿童、困难群体维权架起一条“绿色通道”,疏导与调解矛盾、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共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洛江区妇联积极发挥“婚调委”诉前化解的前端防线作用,分析研判婚姻家庭纠纷这一领域矛盾纠纷形成的深层次原因,从源头预防、前端化解、综合调处等方面精准发力。部分婚姻家庭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增进和谐、维护稳定,也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解纷成本,有效化解矛盾。


 今年以来,洛江法院将当事人欲提起诉讼的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家事案件25件委托给“婚调委”调解,成功化解22件,其中调解和好撤回起诉材料21件,调解离婚1件,调解不成导入诉讼3件,调撤率88%。





下一步,洛江区妇联与洛江法院将继续携手,进一步加大“引进来”“走出去”多元解纷探索力度,努力把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打造成矛盾纠纷化解的“集散地”,对婚姻家庭纠纷“早发现、早研判、早调解、早止损”,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来源:洛江妇联

编辑:郭延红

二审:郭思婧

三审:庄培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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