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50亿私募被查,牵扯出惊天大案

财富   2024-11-20 20:12   上海  

2024年06月,一则“沪上一50亿元规模以上私募被调查,涉嫌配资黑吃黑”的消息在业内广泛流传。并且已经立案。


昨日,全国首例以所谓私募“FOF基金”形式提供场外配资,非法经营证券融资业务案件宣判。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在官方公号通报了一则公开审判案例。通报称,被告人李某、蒋某在没有证券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的情况下,利用分别实际控制的公司安排被告人葛某等业务员招揽客户,从客户处收取保证金,以1:1至1:15不等的杠杆比例为客户寻求场外配资。将场外配资提供给客户用于买卖证券,从中赚取息差。涉案金额高达7.4亿余元,非法获益超千万,三人均一审获刑。


01 案件详情梳理



时间范围:2015年至2022年

涉案金额:7.4亿余元

非法获益:超千万

操作流程详解:
(1)招揽客户
  • 被告人角色:李某和蒋某利用分别控制的公司,安排业务员葛某等人招揽客户。
  • 客户保证金:从客户处收取保证金。
(2)配资比例
  • 杠杆比例:1:1至1:15不等,显著高于正规证券融资的1:1比例。
(3)场外配资模式
  • 利用私募基金:被告人通过出借个人证券账户或利用公司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将资金投向客户实际控制的私募基金产品(即“FOF基金”)。
  • 实质操作:客户缴纳保证金后,被告人通过上述方式提供场外配资,客户利用这些配资进行证券交易。
  • 收益模式:被告人通过配资赚取息差,李某和蒋某非法获利1100余万元,葛某参与了其中4.7亿余元的配资。

风控措施
  • 设定风控线:为控制风险,被告人设定了风控线,要求客户在账户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补充保证金。
  • 赎回子基金:必要时可赎回子基金以减少损失,这些措施具有证券融资业务的特征。

抽屉协议的隐蔽手法
资金转移和设立私募基金:资金需求方将自有资金通过隐蔽方式转给资金提供方,然后设立由自己管理的私募基金。
FOF形式投资:资金提供方再以FOF的形式投资到该私募基金,实现配资。
付息和通道费:通过“抽屉协议”承诺支付利息和通道费,以规避监管。

法院判决
  • 罪名:非法经营罪
  • 判决结果:
李某: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0万元。
蒋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550万元。
葛某: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02 配资行为的风险与隐患



在股票策略私募业绩承压、固定收益策略产品收益率下行的背景下,部分FOF私募管理人为了较高利息收益,帮助他人配资。对于风险偏好较高的投资者来说,利用私募可以加10倍杠杆,极具吸引力;而对于提供产品私募来说,不仅能赚取通道费,还能实现规模扩张。


然而,配资行为不仅存在较高的风险,也触犯法律。在监管不断加强的情况下,配资行为的生存空间正在快速压缩,尤其是此次调查后,相关操作将加速出清。

该案例也警示私募行业应回归主业,以扎实的投研功底为投资人创造价值,才是私募的生存之道。在未来的私募发展中,“灰色操作”将逐步减少,行业将更加规范、透明。


03 私募行业多维度整改进行中



除了配资问题,今年以来私募行业的多重“灰色地带”被纳入整改范围。


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中基协)官网信息公示页面新增特别提示,即“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私募基金管理人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包含‘财富管理’等字样或者内容,同时应当体现受托管理私募基金特点。”


此外,中基协向部分私募管理人发布了《关于开展未托管私募证券基金专项核查整改的通知》,要求未托管的私募证券基金应当在3个月内聘请托管人,提交2023年度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同时,相关基金整改完成前不得新增投资者、不得新增募集规模、不得展期,基金合同到期后予以清算。


针对配资、通道业务等问题,监管部门不断加码,包括开展专项核查整改,对部分私募进行现场检查,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

以上观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或承诺。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您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您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与之相匹配的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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