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明村四组桥渡槽工程经有关方面批准,前期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已具备开工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特邀具有相应施工资质的企业法人或委托代理人参与该工程招投标。现将招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同明村四组桥渡槽工程
2、招标内容:同明村四组桥渡槽工程的施工,完成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的施工。
3、建设规模:造价约3.3万元
4、工期:30日历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投标人必须自行踏勘现场,如有疑问请与韩先生联系(138 5102 2260),非招标人重大变更项目,所有项目的施工内容都包含在报价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报名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当日至本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上述资质动态核查均处于合格状态。
2、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
1、投标单位于2024年9月11日18时前委派本单位正式人员携带报名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近三个月中的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上述报名资料需按要求加盖相关章印)到安丰镇招投标办公室报名(联系电话:吕会计18352099669),报名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3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招标人接受投标人从基本账户缴纳的现金、银行保函、保单或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任何一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具体形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报名后可通过网络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JOd4QehW55RrUVtFNirVgQ 提取码: 7w7n)或现场获取纸质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资料费:50元)。
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如果不投标,必须书面说明不参加投标的充分理由,经单位盖章(公章及法人章)后派专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答疑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不予受理)送交招标单位,投标单位不投标,且不能合理说明缘由,投标单位一年内将不得在东台市安丰镇境内从事招标投标活动。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9月13日16时00分在安丰镇政府五楼会议室。
六、其他说明事项:
1、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等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必须于2024年9月12日 18 时前向安丰镇招标办书面提出疑问,招标办给予书面解答。
2、其他按 2024年8月12日发布的招标文件执行。
来源 | 镇招投标办 审稿 | 陈艳华 发布 | 镇宣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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