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

文摘   2024-11-26 18:01   新疆  

编制说明:为贯彻落实《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推进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编制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工作思路,国家医保局组织编制了《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参考2023年版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将现行超声检查类价格项目映射整合为13项,供各省医保局参考,结合实际做好对接落实,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全省价格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的价格水平。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打击欺诈骗保举报电话:010-89061396,010-89061397;邮箱:ybdjqzpb@nhsa.gov.cn。



来源:国家医保局


新疆医疗保障
《新疆医疗保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创办,旨在及时发布新疆医疗保障最新资讯,解读政策文件,提供政务服务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