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贵州慈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非常高兴向大家介绍《贵州省慈善条例》相关情况。
《贵州省慈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4年7月31日经贵州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今天起正式施行。这是贵州省慈善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贵州慈善事业迈入新发展阶段。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全省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政策制度逐步完善,慈善组织发展迅速,慈善氛围日渐浓厚,优惠政策有效落实,工作合力不断加强。全省累计培育发展慈善组织310家,成立慈善总会97家,申领公募资格的红十字会93家。设立“贵州慈善奖”,开展首届“贵州慈善奖”评选活动。17个单位和项目荣获“中华慈善奖”表彰。开展“贵州省慈善项目推介会”,举办“中华慈善日”活动。2016年以来,全省慈善组织接收捐赠总量超过194亿元。全省80家慈善组织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在全国率先建立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增强慈善工作合力。成立贵州省慈善联合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引领慈善行业发展。
与此同时,贵州省慈善立法工作相对滞后,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对此,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贵州省慈善条例》立法工作列入省委改革任务,进行了深入调研、系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最终颁布实施,今天起正式施行。
二、《条例》的主要亮点
《条例》聚焦构建慈善表彰激励体系,聚焦补齐短板,聚焦慈善组织规范运行,呈现出5个亮点:
一是以加强组织领导为统领,引领慈善“航向”。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慈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慈善工作协调机制,支持慈善事业发展。
二是以提升公信力为目标,扎紧制度“笼子”。
明确慈善组织需建立公开募捐、定向募捐、项目管理等9个领域工作制度,对已完成的慈善项目可以多形式评估项目成效,并向社会公开。
三是以治理数智化为抓手,搭上数字“快车”。
明确由省民政厅统一整合数据资源,促进慈善捐赠数据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互信互认,鼓励慈善组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技术创新公开募捐活动的载体和形式。
四是以求助真实性为基础,划定捐助“边界”。
要求个人求助不得以虚构事实、夸大困难等方式欺骗、诱导他人捐赠,出现受助款物达到求助上限等时,应当及时发布不再接受捐赠的信息。超额部分应当退还捐赠人。无法退还捐赠人的,应转赠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并向社会公开。
五是以多领域扶持为保障,筑牢发展“基石”。
设立“贵州慈善奖”,为慈善组织、捐赠人等办理涉税事项提供服务便利。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培训、公益创投等培育举措提档升级。用电、用水、供热、用气等慈善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三、落实《条例》的具体举措
一是健全配套制度。
出台全省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社区慈善发展政策,完善省慈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慈善组织评估制度。优化慈善组织登记认定流程,支持引导社会各界投身慈善事业。督促慈善组织理顺慈善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机制。建立健全慈善项目合作方、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制度,提高慈善资金使用效率。
二是强化监管措施。
《条例》规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需要迅速开展救助时,政府可及时有序引导慈善社会力量开展活动。我们将督促慈善组织简化捐赠程序,确保应急慈善活动依法开展、规范有序、公开透明。落实公开募捐备案制度,规范合作募捐行为。杜绝采取或者变相采取公开募捐的方式开展定向募捐,让捐赠更加透明。监督慈善组织开展信息公开。加强个人求助规范管理,让困难患者更有保障。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严厉打击非法组织和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非法行为。
三是加大培育力度。
着眼健全组织体系,促进慈善组织多元化、均衡化发展,发挥慈善组织在第三次分配、促进共同富裕中的作用。着眼优化组织结构布局,健全完善慈善会体系,推动慈善会社会化运行,扶持发展“草根”慈善组织,形成广泛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着眼增强服务能力,建成贵州省慈善信息管理平台,提升慈善组织运行效率和公信力。持续培育孵化慈善组织和慈善项目,发挥省慈善联合行业引领作用。着眼壮大慈善队伍,不断强化表彰激励机制,培育一大批热爱慈善、奉献慈善的领军人物。推动完善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职称评定等制度,推进从业人员的职业化。着眼理顺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慈善工作管理体制。
四是强化培训宣传。
首个“贵州慈善周”期间,拍摄十集普法短剧和公益宣传短片,普及慈善法律法规。确定全省重点慈善宣传活动,通过开设慈善地铁专列、点亮城市地标、发送公益短信等形式,逐步使慈善理念深入人心。适时召开首届“贵州慈善奖”表彰大会,宣传“中华慈善奖”“贵州慈善奖”获得者的典型事迹,提升慈善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抓好慈善互联网宣传阵地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