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二)——参保缴费篇

民生   2024-11-17 07:01   福建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二)

参保缴费篇

1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对象

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其编制内的工作人员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确定

(一)个人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核定;参保单位新增工作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按照本人起薪当月的月工资核定。因此如果退休当年遇到工资增加,以及职务级别晋升的,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不会因此变化,不需要申请补缴。

(二)机关及参公管理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国家统一的津贴补贴(海关津贴、警衔津贴、特区津贴)、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工作性补贴、生活性补贴)、基础性绩效奖以及其它(年终一次性奖金)。

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缴费工资基数项目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奖励工资、保留工资、浮动工资、教护龄津贴、特级教师津贴、特区津贴)以及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3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比例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闽政〔2015〕48号文件规定,从2014年10月起,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单位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其缴费工资基数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

从2019年5月1日起,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9〕29号)规定,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同步降至16%,参保职工缴费费率维持8%不变。


4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制度

       和职业年金的缴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18号)精神,职业年金,是指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一致。

5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查询与打印途径


1.您可以打开手机“闽政通”APP进行查询(可以打开“闽政通”APP,点击社保服务,在人社服务板块中点击机关养老缴费信息查询即可了解查询信息)

2.您可电脑登录“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网页,进入个人网厅进行查询(打开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后点击登录,登录完成后点击返回旧版本,在社会保险服务板块中点击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点击个人缴费明细打印即可查询)。

3.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全省范围内(厦门市除外)的任一建行网点智慧柜员机上查询打印。 

4.您可持本人身份证到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楼六楼机保中心业务室查询或拨打电话0598-8770573咨询


来源: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
编辑:张靖宁     初审:余程瑶
复审:邹观长     终审:肖久慧
商务合作、新闻线索、打击假新闻举报:0598-2322923

投稿邮箱:2518131381@qq.com

有什么悄悄话要告诉小编的不?

来互动区留言呗!

没有!?那点个行吗?

微将乐
发布本土新闻,提供生活、休闲、旅游等资讯,加强互动交流。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