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建筑管理、牧之说注考
自查自纠阶段是在8月至10月,11月至2025年2月是排查处理阶段。通知并明确提出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截图如果属实,则看来相关部门已经在行动了,这无疑给这些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也表明了这次整治“挂证”行为的决心。
公职人员“挂证”不是个例。
去年,住建部一共发布了165项建督撤字处罚,挂证的人中有市统计局、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等职员,以及在大学就职的人员。
他们一边吃着公家饭,一边还要收取GZ酬劳扰乱市场秩序。
于是乎,纪委监委出手了,和税务、工商、人社多部门联动,筛查公职人员是否存在挂证取酬等问题。
在8月11日中纪委的官方网站上发了头条《深度关注,深挖细查违规兼职》,这里面主要针对的对象是公职人员及国企管理人员的违规兼职行为,俗称就是“挂证”。
目前是自查自纠,等到排查处理阶段查出来,面临的将是严厉处罚。
工程领域“挂证”彻底凉凉了!大清理正式开始!
8月16日,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对青岛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五家单位违规行为进行了通报。其中:
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一)自查自纠阶段(2024年8月至10月)
(二)排查处理阶段(2024年11月至2025年2月)
1.全面排查。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开展全面排查,结合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缴存等信息对本地区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比对排查,重点核查注册单位与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不一致等情况。
2.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及时调查核实。对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对排查中发现人员挂靠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其承建项目的主要管理、技术人员到岗履职情况进行排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地方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违规“挂证”人员依法依规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予以公开,并纳入资质动态核查;
对违规的中介服务机构要依法严肃查处,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对发现存在“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告知其实际工作单位。
31个省社保系统全部切换至全国系统!
截至2023年8月31月,已有31个省全部发文,省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切换到全国统筹信息系统。
住建部各系统均已全面打通!
住建部:自2023年11月起,决定在27个地区开展改革试点,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11月2日,住建部发布《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厅函〔2023〕291号)。决定在天津等27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改革试点工作。
试点自2023年11月开始,为期1年。
完善工程审批系统。加强电子文件、电子签章等应用,着力推进无纸化报建,审批结果全面实现电子证照。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建筑市场监管、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质量安全监管、房屋安全管理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实现各系统之间数据全面共享。
按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标准3.0》,率先实现与省级、国家工程审批系统对接。
为建筑单体赋予全生命周期唯一的编码,并与项目代码相关联。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推进BIM报建和智能辅助审查。
推动数字化管理模式创新。
上述第(一)至(四)项为必选任务。
住建部:2023年底前,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3个系统互通互联!
对于企业业绩是否造假、申请资质注册人员是否“挂证”一目了然。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通知》(建办〔2023〕48号)明确:
2023年底前实现工程审批系统覆盖全部县(区)。
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系统共享工程项目数据信息。
推动工程审批系统与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质量安全监管平台、智慧工地、房屋安全管理等系统互联互通、协同应用。
此前征求意见稿提出,向资质审批系统共享数据,将作为工程企业业绩核查的有效手段,以往以虚假工程业绩申报资质的屡见不鲜,此后将难上加难。
实现之后,工程审批系统、资质审批系统、“四库一平台”互通互联、数据共享,监管更加严格。
住建部: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四库一平台“!
增加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可谓相当严格!
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提出:
申请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审批的企业资质,其企业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工程项目,专业技术人员个人业绩应当是在全国建筑市场平台上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A级或B级工程项目。
自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资质企业的业绩应当录入全国建筑市场平台。
加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以实地核查、遥感卫星监测等方式抽查复核项目信息,加大对虚假信息的处理力度,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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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一建、二建等职业资格证书已全国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