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为了保障农村劳动者老有所养,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采用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采用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制度模式,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二、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答:年满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户籍为兴县的城乡居民,均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充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是多少?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每年缴费标准设为10个缴费档次,城乡居民补充保险设为5个档次,其缴费标准和政府补贴如下图所示:由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一年一定,每年缴费一次。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财政补贴。
四、政府对缴费困难群体有哪些优待?
答:由市县政府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最低缴费档次基本养老保险费,每人每年100元。五、参保人领取养老金的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每月)=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目前我县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每月187元65 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增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5元。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答: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在年满60周岁后次月可以开始按月领取养老金。2、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金需累计缴纳15年养老保险费。制度实施时年龄在45周岁以上人员需每年不间断缴纳养老保险费至60周岁,包括年满60周岁当年。允许这部分人补缴保险费(补缴部分不享受政府补贴),累计补缴年限不得超过15年。3、待遇领取人员在领取期间被判刑或劳动教养的,停止为其发放养老金待遇,停发期间的待遇不补发,不参与停发期间的任何调资。七、我现在不缴费,到60周岁后可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吗?
答:所有未满60周岁人员均应按年正常缴费,到60周岁后才能领取基础养老金。八、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未完全领取可以退回吗?
答:参保人死亡,无论是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开始领取养老金,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包括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利息等资金,可以依法退回;但政府补贴的资金是从公共财政支出的,而且是用于参保农民个人养老保障的补贴,因此这部分余额不能继承,继续用于其它长寿老年人的养老金支付,体现社会互济原则。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费是多少?
我县于2020年1月1日起建立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丧葬补助金标准为1000元,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期间死亡的,按时上报死亡后,其指定受益人或者继承人按规定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补贴对象:
2020年1月1日以后死亡的已领取城乡居民待遇人员。
办理需提供资料:
1. 山西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
2. 派出所提供的户籍死亡注销证明;
3. 村委会继承证明;
4. 指定继承人社保卡及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流程:
1. 在所在村(居)委领取注销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所在地村委将材料提交乡镇社保所进行初审;
3. 乡镇社保所初审后交县社保中心复审;
4.县社保中心复审后向县财政申请资金向领取人拨付。
十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与待遇支付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