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西岗|我市首个“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揭牌

文摘   2024-11-14 17:24   辽宁  




为持续做好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提升社区综治中心服务水平,11月12日,西岗区在日新街道民乐社区举办全市首个“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暨西岗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启用仪式现场会。市、区相关负责人共同为民乐社区“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和西岗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揭牌。


仪式当天,由西岗区法院开展的巡回审判将一起当今群众生活中经常发生预付卡案件的庭审现场搬到社区。真实的法庭庭审,不仅展现了司法服务进社区的高效审判,也成为生动的普法课堂,让居民更加直观地了解法院审理案件的流程,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近年来,西岗区积极助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服务型、多元型、智慧型“无讼社区”建设。据悉,西岗区将以此次创建示范点为契机,打造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调解模式,通过以点带片、以片促面,到明年年底前,力争全区49个社区都达到“无讼社区”示范点的标准。(原载于《大连日报》2024年11月14日05版)













你知道预付卡里未消费的钱能要回来吗?如果应当返还,返还金额是多少?11月12日,西岗区在日新街道民乐社区举办全市首个“无讼社区”创建示范点暨西岗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点启用仪式现场会上,一起当今群众生活中经常发生的预付卡案件的庭审现场被搬到了社区。


原告梁某于2022年3月20日在被告大连某公司理发店办理一万元储值卡一张,因不想继续消费,原告于2023年12月25日与被告沟通了退款事宜,被告不予退款。原告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退还其预存金额一万元。原告陈述因被告店内发型师更换了,且自己住所离被告比较远,因此要求解除合同。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所经营的门店尚在经营中,且能为原告提供约定的美容美发服务。


针对本案双方争议的被告是否应当返还原告预存款项以及如果应当返还,返还金额是多少问题,法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在法官主持下进行了辩论。经过法庭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原告同意在退款金额方面作出适当让步,被告按原告调整后的金额8000元分期退还。


另据了解,此次“无讼社区”巡回审判点工作启动,由西岗区委政法委统筹协调、市中院进行工作指导、西岗区法院具体落实,探索建立常驻巡回审判制度,聚焦常见矛盾、普遍纠纷,完善示范裁判机制,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律师点评


辽宁大东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福霞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22条和《民法典》562条的规定,消费者可以与商家协商退回未消费的预付款。一般消费者预存款项时,商家都会有不同金额、服务项目或赠品的赠送,退回款项时,消费者应将商家赠送的赠品或服务项目一并退回,如无法退回,则应以消费者实际支付的金额扣减已消费金额和赠品及赠送的服务项目后的金额为准。如果消费者无法与商家协商解决,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9条投诉或诉讼解决。


提醒广大消费者,勿因贪图赠品或低折扣,而冲动消费,充值容易,退款难。(原载于《大连晚报》2024年11月14日04版)












来源 |  大连日报  大连晚报

编辑 |  杨小桐 刘腾

美编 |  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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