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学习教育】墨竹工卡县立足于“知” 贯穿于“严” 落实于“行”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政务   2024-11-04 12:29   西藏  






以学促干

第184期

党纪学习教育


写在前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督促领导干部树立正确权力观,公正用权、依法用权、为民用权、廉洁用权。”

即日起,“微墨竹”开设党纪学习教育专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理论学习篇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课丨这些做法,属于泄露组织秘密行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四条对泄露组织秘密行为作出了处分规定。泄露、扩散或者打探、窃取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尚未公开事项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内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私自留存涉及党组织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纪律审查、巡视巡察等方面资料,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是每名党员入党宣誓时的郑重承诺。无论选人用人工作、纪律审查工作,还是巡视巡察等工作,都有严格的保密纪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准私自泄露研判、动议、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规定,监督执纪人员不准私自留存问题线索和涉案资料,严禁泄露审查调查工作情况,对纪检干部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违反安全保密规定等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视工作人员私自留存巡视工作资料,泄露与巡视工作有关的未公开信息的,要给予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必须充分认识保守党的秘密的极端重要性和自身肩负的保密责任,对组织尚未公开的事项守口如瓶,自觉筑牢保密防线。




用权。




党纪学习教育·每日一问


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时间是什么







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央企政工信公众号

编辑(一审):措吉

责编(二审):次仁玉珍
审核(三审):秦鑫
‍‍

期推荐

秦淮区与墨竹工卡县工作交流座谈会召开

【党纪学习教育】墨竹工卡县立足于“知” 贯穿于“严” 落实于“行” 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学习园地】读懂全会《决定》名词⑧丨什么是职普融通?

松赞故里  天边墨竹

01

02

03

04

05

滑动查看更多

扫码关注我们


投稿邮箱:mzgkxwxcb@163.com

微墨竹
发布墨竹工卡县新闻、服务、信息等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