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 第16号)
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肉制品、豆制品、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7大类28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肉制品1批次、酒类2批次、粉及淀粉制品2批次、糕点6批次、餐饮食品1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6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阳光逸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阳光腐竹(黑)(生产日期:2023-12-09),1批次日落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阳光逸丰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皮(生产日期:2024-08-28),1批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韩城市毅强凌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4-07-2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韩城市毅强凌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豇豆)(购进日期:2024-08-2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日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4年 第17号)
近期,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30批次食品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6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和判定依据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经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详见附件2、3):
一、总体情况
此次公告中糕点5批次,全部合格;粮食加工品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1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韩城市宜品小福生活超市销售的黑豆面(生产日期:2024-08-21),1批次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韩城市汇丰炒货店销售的原味瓜子(生产日期:2024-08-10),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韩城市毅强凌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豆芽(购进日期:2024-08-28),1批次4-氯苯氧乙酸钠(以 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韩城市毅强凌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小麦芹(购进日期:2024-08-26),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韩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4
来源: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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