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利好 |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

文摘   2024-10-28 09:22   甘肃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付比例!


全文字数:304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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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居民住房需求的多样化,佛山、重庆、北京、成都等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


住房公积金可支付购房首付款?贷款额度提升,降低首付比例并放宽限制,赶紧来看看!




广东佛山:11月1日起支持提取

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近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相关事项的通知》,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原文链接:

http://fsgjj.foshan.gov.cn/xxgk/tztg/content/post_6153003.html

提取条件

如果想办理购房首付提取,需要满足两个条件:


一是佛山市缴存职工在佛山市贷款购买一手商品住房,首套房、二套房均可。


二是购买的商品住房所属楼盘需已向公积金中心备案。至于备案情况,市民可以在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提取时限及频次

职工应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提出申请,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是如何规定?

提取额度应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如两名及以上职工以同一套住房申请购房首付提取,在不超过购房首付款金额的前提下,由职工协商分配各自提取额度。提取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少于500元整


例一:张三购买住房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为30万,张三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40万,则张三最高可提取额度为30万,具体提取金额由张三自行选择。


例二:李四购买住房约定的购房首付款金额为40万,李四及其配偶王五均申请购房首付提取,则李四与王五共同提取的最高可提取额度为40万,由李四与王五协商分配各自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一)楼盘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积金中心备案支持购房首付提取的项目楼盘。


(二)提取申请。签订商品房认购书后,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前,职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购房首付提取申请。


(三)资金划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公积金中心划拨资金至约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账户。




重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

贷款额度提高到80万元


10月14日,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该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www.cqgjj.cn/zwgk/gsgg/3122.htm

提高贷款额度 家庭最高可贷160万元

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50万元提高到8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00万元提高到120万元;


多子女家庭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参贷后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从120万元提高到160万元。

降低首付款比例 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政策 可按要求“商转公”

符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置换贷款政策,将已购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北京:精简贷款材料

最快当日办结


10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质效试点工作的通知》,该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gjj.beijing.gov.cn/web/zwgk61/2024zcwj/436433464/436433467/543429978/index.html

精简贷款材料

1.二手房网签合同由提供纸质材料变为获取电子合同。能够调用电子网签合同核实的,无需提供相应资料原件。


2.二手房售房人由提供身份证变为获取电子证照,售房人配合办理贷款时,能够调用售房人身份证电子证照核实的,无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使用商业贷款申请表代为填报贷款申请信息。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以下简称组合贷款)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根据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贷款申请表录入系统,借款人对表单内容签字确认。

优化业务流程

1.组合贷款由“串联审核”变为“并联审核”。将贷款流程中“中心先受理、银行后审批”的串联模式优化为“中心与银行同步审批”的并联模式。


2.优化二手房评估流程。房屋评估由贷款“受理后”变为“受理前”,评估结果由“纸质”传递提速为“线上”传递。


3.优化抵押登记、预告登记和新建住房解抵押流程。二手房不动产权证书由“纸质”传递提速为“线上”传递,新建住房解抵押及预告登记核验工作由“面签前”变为“放款前”。

新增三种服务模式

1.“网点受理、当日办结”模式。借款人在公积金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柜台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符合贷款申请政策,如二手房受理前已出具房屋评估结果,或新建住房完成项目勘查并确认楼栋封顶的,受理当日即可完成初审、复审及面签。


2.“网上申请、上门签约”模式。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可由合作的商业银行在公积金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指导下提供上门面签服务,无需借款人到柜台办理。


3.“委托代办、无需跑动”模式。合作的商业银行工作人员取得借款人的授权书后,可至公积金中心贷款经办部门柜台代借款人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无需借款人跑动。




青海西宁:公积金提取新变化

10月8日正式执行


9月30日,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了多项惠民政策,从10月8日正式执行。


政策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wuI925us0hqWoUS9kCnWWg

提高贷款最高限额

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1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单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对缴存职工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多子女家庭是指符合国家生育政策,至少有一个未成年子女的二孩及以上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在原有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增加20万元,即双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单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首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二套房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提高租房提取金额上限

缴存职工及配偶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房的,年提取金额上限在每年14400元的基础上增加2400元,即每户每年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16800元。


对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房的,二孩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1600元,三孩及三孩以上缴存职工家庭租房提取金额上限为每户每年26400元。

扩大购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缴存职工在西宁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提取职工本人、配偶及双方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总房价。

增加购房提取频次

将购房提取频次由原来的“以购房合同、购房协议、《不动产权证》等生效日期为准,三年内提取一次”调整为“三年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扩大加装(更新)电梯改造提取范围

既有多层自住住宅加装(更新)电梯的,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仍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四川成都:贷款最高额度

提至120万元 五项重要政策


10月15日,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涉及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商转公等五项重要支持政策,即日起正式实施。


原文链接:

https://cdzfgjj.chengdu.gov.cn/cdgjj/c1156363/2024-10/14/content_2a218991d84944639087c0800a70e201.shtml

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单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双缴存人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最高贷款差异。


多子女家庭、“以旧换新”购房最高贷款额度对应上浮20%。

支持购房提取代际互助

本次政策调整扩大了购房提取支持人员范围,缴存人2025年年底前在成都新购买住房,本人的父母和子女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家庭互助购房,可减轻购房款筹款压力,降低购房门槛,帮助青年人、新市民在蓉工作安家。缴存人和配偶在购房五年内可每月申请提取的规定仍继续执行。

支持由租转购提取

同一个自然年度内,办理过租房提取的缴存人,当年新购住房的,还可办理购房提取或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租房提取不受“一个自然年度内就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的限制。

支持异地购房提取

2024年10月15日起,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新购住房,缴存人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限制,无需提供本人或配偶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证明。本规定实施之日前所购房屋继续按原有规定执行。

支持住房贷款商转公

缴存人可将符合条件的商业性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文章来源: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西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成都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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