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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凌通社企业研究
多个同花顺荐股群被曝解散
据《财联社》11月15日报道,有部分同花顺相关群聊被解散。
图片来源:财联社
也有显示为“同花顺核心团队”的截屏信息中提到, “同花顺此前个别员工不遵守制度,公司已做出处理,几年前的事情了。之前有部分员工无资质从业,公司正在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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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曾爆料同花顺人员违规行为
据《财联社》11月15日报道,在多个社交平台的爆料中,同花顺曾被指出现“非法荐股、虚假宣传、人员无证上岗”等问题。
如在某社交平台上,有投资者指出,“曾轻信了同花顺平台上某位‘资深顾问’的承诺,不仅未能提供有价值的投资建议,反而通过夸大其词、虚假承诺诱导支付高额的服务费用。”
该投资者还称,当他试图查询这位顾问的从业资质时,在相关行业协会的官方网站上查无此人,一直无证荐股。
图片来源:财联社
类似情况还有不少,另一位投资者在某平台称,自己通过手机同花顺软件广告窗口添加了一位内部人员的微信,听信其推荐后使用了相关软件并付费,但炒股亏损金额达四五十万元,该员工也并没有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属于违规荐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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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投资者称同花顺内部人员存在私下荐股行为。
图片来源:财联社
资料显示,所谓荐股行为,是指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者建议等直接或者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属于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的范畴。根据《证券法》和《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从事证券投资咨询服务业务必须取得中国证监会的业务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在未取得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不得从事荐股活动。
而非法荐股,指的是不具备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机构和个人向投资者或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分析、预测或建议等直接或间接有偿咨询服务的活动,包括网络直播荐股、微博微信荐股、软件荐股、培训荐股等。
相关法规显示,《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明确规定,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的人员,应当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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