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有效拓宽村干部来源渠道,全面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质增效工程的意见》(宁党办〔2022〕82号)有关要求,经研究,将台堡镇咀头村拟面向全县公开选聘村会计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坚决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上学历(能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计算机操作),年龄一般为40周岁以下,复转军人可放宽45岁;5.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热心村级事务管理,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致富带富能力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1.公开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搞阳奉阴违、口是心非、表里不一等政治上“两面人”的;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使用的;3.信仰宗教、组织或参与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从事地下非法宗教活动,利用家族宗族宗教势力干扰村级事务的;4.编造谣言、匿名诬告、捏造事实、恶意中伤他人,煽动、组织或参与大规模集体上访以及越级上访、缠访、闹访的;5.因个人原因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撤销的;6.道德品行低劣,有违公序良俗,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委托他人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查的,须出具报名人员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间:2024年10月15日至10月25日,逾期不再补报。报名材料:参加选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学历证书、户口本、有效身份证、退役军人退役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要求: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情况,引发的各类后果由本人负责,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选聘资格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镇党委按照《关于印发〈村(社区)“两委”成员县级联审办法〉的通知》(宁组通〔2019〕70号)要求,对参加选聘人员进行资格联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对理论素养、表达应变能力、思维能力及业务能力等进行测试。经公示无异议,聘任为村会计。对不胜任不称职、群众不满意的,予以免职。公开选任的村会计人员补贴待遇参照《西吉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意见》执行,同时,享受现职村干部已有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体检、养老保险、村集体经济发展奖励等待遇保障。
监制&责编:王晓琴/编辑:刘娜/供稿:将台堡镇咀头村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