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头庄回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有奖举报违法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行为的公告
为进一步做好全乡关于违法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管控工作,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现将有奖举报奖励办法公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为号头庄回族乡行政区域内。
二、举报内容运输、销售、储存、使用散煤的行为。
三、奖励条件
1、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
2、举报内容查证属实。
3、举报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同一案件由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
四、奖励标准对于举报内容经查实,一律奖励500元。
五、举报电话 8930751 15933222351
六、奖金领取方式 举报线索经认定属实,并符合奖励条件,可凭有关证据(现场照片、身份证等)一个月内到号头庄回族乡政府领取奖金。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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