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书速递 | 《法兰克高卢》(法国思想与历史译丛)

学术   2024-11-17 11:02   美国  

本文转载自“商务印书馆”微信公众号

本书是16世纪法国著名法学家和政论弗朗索瓦·奥特芒最重要的著作。这位在历史上被誉为“最早的近代革命家之一”的作者在书中提出了新教政治家的政治理想,以及建立代议制和民选君主制政府之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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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思想与历史译丛 —

法兰克高卢

﹝法﹞弗朗索瓦 · 奥特芒  著

江晟 译

ISBN:978-7-100-23496-2

定价:68.00元

页数:300

装帧:平装

商务印书馆 2024年10月新书




“他被抬升到了王位之上”——王权来自人民!



奥特芒《法兰克高卢》的成书时间


节选自《法兰克高卢》,第250—261页,“附录:奥特芒创作《法兰克高卢》的时间与原因”(拉尔夫·吉西 / 文),标题为编者所加,注释从略。


弗朗索瓦·奥特芒(Frangois Hotman)在《法兰克高卢》( Francogallia)致王权伯爵弗雷德里克(Frederick)之题献信上所署的日期是1573年8月21日——此时距圣巴托罗缪大屠杀(St. Bartholomew's Day Massacre)周年纪念日仅三天。当时,关于大屠杀本身的文本论战已经度过了第一个也是最为尖锐的阶段。在历史学家的眼中,屠杀后首年出现的大多数小册子都已退居次席,他们现在将该事件发生后一年或更长时间才出现的作品视为真正重要的“圣巴托罗缪文本”。首先是1573年的《法兰克高卢》,接着是1574年法文版的《论行政长官的权力》(De lure Magistratuum)和《晨钟》(Reveille Matin),然后是1575年和随后几年的一些其他作品——其巅峰之作是1579年的《保卫自由,反抗暴君》(Vindiciae Contra Tyrannos)。这些作品之所以经久不衰,乃是因为它们比早期的论战文本更为深刻。这些作品的作者忽略了其中涉及的人物,转而深入探讨了作为时代危机基础的更深层次的历史或哲学问题。这些作品更能打动时人,因此经常被重印和翻译。

由于这些书籍皆为深思熟虑且条理清晰之作,人们有理由认为,其撰写必定旷日累时。就《法兰克高卢》而言,奥特芒在大屠杀后的活动日程与我们所预期的写作时间相差无几。1572年10月初,他作为难民抵达日内瓦。次年7月初,日内瓦政务委员会(Geneva Council)便批准了《法兰克高卢》的出版。对于奥特芒这样一位才智过人且多产的作家来说,花费八个月时间足以写出这样一部论著。我们认为在同一时间贝扎(Beza)也在撰写《论行政长官的权力》,因为日内瓦政务委员会在批准出版奥特芒的著作三周后,就是否允许出版这本书展开了辩论。然而,《论行政长官的权力》并没有获得政务委员会的出版许可,因此没有与《法兰克高卢》同时付梓。直至翌年,该书才以匿名形式出版了其法文译本。

我们现在知道,奥特芒和贝扎在1573年夏就已熟知对方的作品,而其著作之间明显的借用关系让我们可以推测,两位作者在前一年冬天和当年春天撰写这些著作时进行了密切交流。我们甚至可以推测,他们之间达成了创作两本书的共识,以此作为针对法国王室腐败的双重抨击:奥特芒通过历史事例说明,法国关于议事会控制君主之权力的基本法律遭到了践踏;贝扎则通过政治哲学论证,说明可以通过低等级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来反抗暴君的统治。至少我们可以假定,诸多时人一定是以此种方式将这两本书相提并论,因此,大多数近代历史学家从这两本截然不同但又相辅相成的著作开始讲述圣巴托罗缪文本的故事,这是非常正确的做法。

1572年圣巴托罗缪大屠杀示意图(AI制图)


虽然不可否认《法兰克高卢》在对读者的影响方面属于圣巴托罗缪文本,但每一位稔熟该书的学者都曾苦心孤诣地指出,该书的论点是否适用于当代必须由读者自己推断。且不说书中不曾隐晦地提到圣巴托罗缪之日(撇开序言书信不谈),作者也没有论及16世纪的其他事件。但是,当他在作品结尾处指出,路易十一(Louis XI)摧毁议事会的传统权威仅仅是一个世纪之前的事情,在对自路易十一以来所有统治者的暴政的隐晦控诉中显然包括了当今的法国统治者。从更为普遍和全面的角度来看,对“法兰克高卢人”不复存在的习俗的每一次赞颂都会让当时的读者——他们普遍认为传统习俗就是好习俗——认为现任统治者未能克尽厥职。事实上,《法兰克高卢》的非凡之处就在于作者避免了对当代事务进行任何明确的论证。他之所以能达到最佳效果,乃是因为他采用了最好的说教手段,即让读者自己进行推论,从而为自己的聪明才智沾沾自喜。至此,我们就可以解释、证明甚至赞扬弗朗索瓦·奥特芒在出版其最著名的著作《法兰克高卢》时所展现出的洞察力了。

然而,并非所有人都被这种观点说服。有些人认为,此书并非一部精心策划的“时局之作”(livre de circonstance),而是本质上枯燥乏味(尽管可谓旁征博引)的崇古之作,它之所以成为畅销书,概因大屠杀之后的胡格诺派公众渴望从其领袖那里获得任何可以强化自身抵抗精神的讯息。换言之,大屠杀营造了一种将《法兰克高卢》转变为一类始料未及的书籍的公众情绪。为了证明这一点,我们或许应该关注日内瓦政务委员会是如何看待它的。在1573年7月的登记簿中,该书被称为“一部关于法国沦为罗马人行省之前状况的书籍”。事实上,此即该书第1章的标题,也许审查员将其视为了整部作品的标题。不过,我们不能假定审查员未曾仔细阅读过这本书。1573年7月,日内瓦人受到了来自其瑞士盟友的巨大压力,不再允许印刷或出售煽动性的反法小册子。1573年6月,贝扎现身政务委员会,就反法小册子活动接受质询,尽管他主张信仰自由胜过政治上的权宜之计,但政务委员会还是投票通过了禁令。因此,令人惊讶的是(至少事后看来如此),在一个月内,该政务委员会竟然批准出版了一部当即被法国驻瑞士大使视为大肆诽谤法国王室的小册子。

同样令人费解的是,若将该书视为对法国统治者的蓄意攻击,那么奥特芒为何具名其上。他早年曾撰写过反吉斯家族(anti-Guise)的若干著名小册子,如1560年的《法兰西之虎》(Tigre)和 1573年年初的《论法国人的怒火》(De Furoribus Gallicis),但皆为匿名之作。《法兰克高卢》在刊行后的一年半里声名狼藉,一位友人写信问奥特芒,既然他的名字如此令人憎恶,为何还如此愚蠢地指认自己是作者。而奥特芒给朋友的回信则在此后经常为人所引用:
此乃一部史书,一段信史。整场争论都涉及一个事实。他们否认了这一事实。既然这三个命题皆是在具备最确凿的证据和材料的情况下提出的,我们何错之有?如若彼等抱怨我口出妄言,或者凭空捏造,或者以假乱真,那就让他们明文指出吧。即使冒着断命之危,我亦愿迎接论战。


奥特芒很快就如愿以偿了:1575年,在卡特琳·德·美第奇(Catherine de’Medici)的煽动下,两篇反对《法兰克高卢》的文章在短短数月内就问世了。奥特芒立即对这两篇论文做出了讽刺性的、几乎是充满辱骂的回应。翌年,他又印行了新版的《法兰克高卢》,其篇幅增加了三分之一。他将更多的事实堆砌于论点之上。全书几乎有四分之三的篇幅都是参考资料和引文。这本书的确是拼凑历史的典范之作。

以上诸论的目的是想表明,奥特芒似未将《法兰克高卢》视为一本论战小册子。该书出版后,它成了一本“时局之作”,因为公众正是如此看待它的。但是,如若奥特芒认为《法兰克高卢》具有煽动性,他就不可能仅在日内瓦政务委员会发布禁止出版或销售引发法国统治者敌意之作品的禁令两星期后就将其呈交给该委员会;当然,如若该委员会认为此书有煽风点火之嫌,他们亦不会批准该书出版。这部作品在出版时的诸多蹊跷之处,外加它对过去若干世纪历史近乎冷静的叙述,不禁让人怀疑此书是否在另一时期为另一目的而创作,然后在1573 年夏(也许经过了一些修改)付梓。

一代人之前,一位曾留学美国的中国历史学家敏锐地注意到,《法兰克高卢》中的宪制观点最符合1567—1572年流行的思想,他甚至评论称,“《法兰克高卢》不同寻常的平静似乎表明其创作时间早于圣巴托罗缪屠杀”。多年来,许多评论家都指出了《法兰克高卢》与奥特芒早期作品的关系。维托里奥·德·卡普拉里斯(Vittorio de Caprariis)在其有关宗教战争时期的政治思想史中即将《法兰克高卢》置于奥特芒政治思想某一阶段的尾端,这一阶段大致始于1560年。他首先将《法兰克高卢》与奥特芒于1567 年创作(但未出版)的《驳特里波尼亚努斯》(Antitribonian)联系起来。可以说,奥特芒在《驳特里波尼亚努斯》中提出的反对在法国适用罗马法的论点,与他后来阐明法兰西(或法兰克高卢)的基本法如何自发发展的努力相得益彰。

一代人之前的另一位作家大卫·贝尔德·史密斯(David Baird Smith)(他是我所遇到的研究奥特芒的最优秀学者之一,当然也是最遭忽视的学者)发现了《法兰克高卢》与奥特芒的封建法著作(即《关于采邑的三部评论》[De Feudis Commentatio Tripartita])之间的密切关系,后者于1572年年初完稿,但直到1573年3月才付印。该书两封序言书信中的第一封是写给卡斯珀·赛德利茨(Casper Seydlitz)的,日期为1572年6月13日,史密斯注意到其中使用了“法兰克高卢”(Francogallia)一词。他认为其所指乃是奥特芒以该名称为标题的论著,因此奥特芒将该作品与其封建著作联系了起来。此外,史密斯认为,《法兰克高卢》和《关于采邑的三部评论》皆与《驳特里波尼亚努斯》相关。史密斯此言不谬,但他所提出的原因却是错误的。奥特芒在1572 年6月写给赛德利茨的信中使用的“法兰克高卢”一词并非指向此书,而只是“法兰西”(France)的同义词。不过,他在1572年圣巴托罗缪屠杀之前使用该词确实具有煽动性。


内容简介


《法兰克高卢》是弗朗索瓦·奥特芒于圣巴托罗缪屠杀之后刊行的一部作品,被视为16世纪法国宗教战争时期的重要政治著作。通过该书,奥特芒论述了在法国君主政体演化的过程中,日耳曼法兰克人元素与罗马化高卢人元素的相互融合,详细阐述和强调了政体中各种限制君主权力的要素,特别是作为三级会议前身的公共议事会的崇高权威和作用。它为这一时期的欧洲各国民众提供了武装反抗其统治者的理论基础,并成为后续旨在为各自民族创立“古老宪制”的立宪主义者的关键性历史范本。

目录(滑动阅读)


前言

第一章 在被罗马征服成为其行省之前的高卢的境况

第二章 古代高卢人可能使用的语言

第三章 高卢成为罗马行省之后的情况

第四章 论占据高卢并改名为法兰西人或法兰克高卢人的法兰克人的起源

第五章 关于法兰克人的名称和他们的各种远征,及其何时在高卢建立自己的王国

第六章 论法兰克高卢王权之转移是通过世袭还是选举,兼论册立国王的习俗

第七章 论人民在他们已学会谴责与罢黜的国王统治下的最高权力

第八章 当已故国王有若干子嗣时,在继承方面应遵守什么法律

第九章 国王领地及其兄弟之封地

第十章 萨利克法及女性对身为国王之父亲的世袭财产的权利

第十一章 国王的长发之权

第十二章 法兰克高卢王国的构成形式

第十三章 国王陛下与法兰西民族年度议事会(或曰“公共司法会议”“法庭”“议会”)  

第十四章 民众议事会的神圣权利以及在议事会中所处理之事项

第十五章 被称为宫相的王室官员

第十六章 丕平是基于教皇还是法兰克高卢议事会的授权而成为国王的?

第十七章 法兰克的马厩伯爵与同等者

第十八章 论神圣议事会在加洛林王朝统治时期的持续权威

第十九章 论国王和王国的主要区别

第二十章 卡佩家族以及让与它的法兰克高卢王国

第二十一章 论公共议事会在卡佩王朝时期的持续权威

第二十二章 论公共议事会在重大宗教事务中的权力

第二十三章 论公共议事会对路易十一的卓著影响

第二十四章 公共议事会另一值得注意的事迹——对教皇本笃十三世的谴责与驳斥

第二十五章 法兰克高卢国王在王国中并无无限的统治权,而是受到某些法律的限制

第二十六章 根据法兰克高卢的法律,女性是否被排除在王国的治理之外,就如她们无法继承王国一般

第二十七章 论作为法庭的高等法院

附录 奥特芒创作《法兰克高卢》的时间与原因 / 拉尔夫·吉西

译后记

作译者简介


弗朗索瓦·奥特芒(1524—1590),16世纪法国著名的法学家和政论家,一生致力于法律和政治学研究,撰有《法兰克高卢》《法兰西之虎》等著作。
江晟,浙江大学历史学博士,浙江师范大学副教授,从事近代早期法国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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