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我县文化市场经营环境,进一步贯彻落实《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加强艺术品市场的监管工作,自12月1日起,县文化和旅游局采取日常检查和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检查的方式,对全县艺术品市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艺术品市场进行了全行业“拉网式”集中排查检查,按照《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画廊、商业性书画展览、艺术品商店、印刷出版等单位进行摸底排查,并建立台账。重点检查各场所经营手续是否齐备、是否存在伪造、冒充他人名义的艺术品、是否明码标价、是否经营国家禁止内容的艺术品等法规行为。
排查中,向经营业主发放艺术品市场法治宣传材料,详细讲解了艺术品市场准入条件、禁止经营的艺术品及范围、艺术品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从而提高从业者守法意识,规范经营管理秩序。截止目前,此次行动共排查经营场所60余家,完成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登记32家次。
下一步,县文旅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强化跨部门执法协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进一步规范艺术品市场经营秩序,使全县艺术品市场安全有序发展,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繁荣的社会文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