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永福往桂林方向,一辆小轿车追尾前方大货车,导致车头受损严重,万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11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接到报警称,在G72泉南高速公路永福往桂林方向1153km附近,发生一起小车追尾大货车的事故,事故导致小车无法移动占用第三车道,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民警抵达现场后发现,一辆蓝色小车车头受损严重,车辆无法移动停在第三车道上。小车驾驶员表示,“我在行驶期间打开了智能驾驶功能,但不知道怎么就撞上了前车。”
经过民警调取监控和行车记录仪进一步调查后,小车在前方大货车变更车道时,驾驶员没有刹车减速,径直撞上大货车,该车主将负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
广西高速交警提醒:不能把智能辅助驾驶当成“无人驾驶”,车道保持及自适应巡航功能虽然可以帮助驾驶员保持安全距离和稳定速度,但它并不能代替人类的判断和反应能力。在使用辅助驾驶功能时,驾驶员仍然需要保持清醒和专注,并随时准备接管控制权,广大驾驶人要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共同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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