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建设区域中心城市】锦州市2家企业纳入辽宁省级应急储煤基地
楼市
2024-11-07 00:00
辽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储备制度有关要求,保障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提升煤炭保供应急能力,确保供暖季发电供热运行平稳。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申报评选供暖季省级应急储煤基地工作。我市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4-2025年供暖季省级应急储煤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辽发改运行字〔2024〕50号)精神,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各煤炭经营企业开展2024-2025年供暖季省级应急储煤基地申报工作。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取,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布局等基本原则下,通过企业自愿申报、市优选申报、省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 申报企业应为:合法存续煤炭经营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且生产经营状况良好;有大局意识,社会责任心强,服从政府应急调度;具有较大规模的储煤场地(或长期租赁),供暖季静态储煤能一直保持在5万吨及以上(5万吨是指实物储煤量,而不是企业储煤能力),储煤场地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储备煤炭应为保障统调电厂运行的动力煤(热值须大于3000千卡/千克);企业各类账目、资料完备,煤炭进销存票据须装订归档,以备随时核查等条件要求。 10月25日-31日,省级应急储煤基地拟入围企业名单已经省发改委官网对外公示,其中,锦州市共有2家企业在2024-2025年供暖季被确定为省级应急储煤基地,共承担25万吨储煤任务,分别为中电投锦州港口有限公司、辽宁宏运昌商贸有限公司。此举有效保障了我省能源安全和稳定供应,提升了煤炭应急保障能力,确保供暖季发电供热运行平稳。